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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孙子兵法》作为一部兵书,既有丰富的战略内涵,又有深刻的伦理意义。《孙子兵法》战争伦理观的重要内涵是“慎战”思想。这一思想与当时的战争现实相悖,但《孙子兵法》因其治国用兵的智慧而久盛不衰,“慎战”的战争伦理观得以传承,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 《孙子兵法》 战争伦理观 慎战

作者简介:田旭东 西北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孙子兵法》的战略价值举世闻名,然其伦理价值却较少有人论及,甚至被认为无道德可言。因为它讲斗争、讲杀人、讲诡诈、讲不择手段,从先秦诸子到现代知识分子,较多持这种观点。笔者做过《孙子兵法》与《司马法》的比较研究,曾认为前者与后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后者讲“礼”,其伦理道德性超越了功利性,而不把战争的胜负,即功利的实现作为唯一的价值标准;《孙子兵法》则不拿伦理道德说事,其所注重的“诡道”实际上体现的是中国古代兵家注重现实利益的实用理性精神,并认为这正是中国古代兵家走向成熟的标志。果真如此吗?近年来,笔者对之前形成的观念有了新的理解,认为《孙子兵法》其实也有一定的伦理价值。

我们先从道德维度看《孙子兵法》。

作为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军事家,孙武并不歌颂战争,更不主张肆意采用军事武力。《孙子兵法》作为最著名的军事宝典,在《计篇》首句,开宗明义:“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不可否认,《计篇》作为首篇,这个“计”字,实际就是计算的意思,即“庙算”,兵事重大,首先必须进行认真计算,运筹帷幄、深思熟虑,方可做出决策。一个“察”字,更反映了孙武对待战争谨慎至上的思想,且这一思想贯穿于《孙子兵法》始终。战争是关系国家存亡、民众生死的头等大事,因此孙武多次告诫人们并提醒统治者,必须谨慎对待战争,无论是发动战争还是进行战争,均须保持谨慎和自我抑制的态度。他在《火攻篇》中明确指出:“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对于那些缺乏政治目的和战略价值随意发起战事的做法,他坚决反对,强调“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孙武认为,在任何军事行动之前,都要对战争可能产生的利害做仔细评估,“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一旦人死国亡,就无可挽回了。他强调好的军事将领是“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反复提醒人们特别是统治者要看到战争的危害性,要从国家安全、民众安危的高度来审视战争、反思战争,这才是真正的“安国全军之道”。

研究《孙子兵法》的战略思想,“慎战”是必会提到的重要一点。但是把“慎战”纳入伦理的维度,从道德的视角来分析孙子的“慎战”思想的研究,似乎还没有看到。其实,好的军事家首先是有道德的人,其德行的优劣至关重要。作为战争指挥者,他必须控制好自己的军队,约束军人的军事行为,不使自己的军队大开杀戒。他要在制定完整的作战方案后率军出战,这个作战方案的核心就是以最小的代价尽快取得战争的胜利。也就是说,最大限度地消灭敌人,最大限度地保存自己, 比什么都重要。孙武是极其清醒的现实主义者。在战火频仍的春秋末年,他深知战争不可避免,战争对社会经济、国家的前途影响巨大,要做到“安国全军”,就必须谨慎至上。

孙武“慎战”思想的一个独特角度,反映在《谋攻篇》中。他在此处列出了五种战略优先次序的用兵之法:

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在以上五种情形中,上策皆是以最少的武力及最小的破坏来取胜(全);以暴力歼灭敌人的策略(破)则属于“次之”。孙武认为,“百战百胜” 非“善之善者”,“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战胜敌人的最高境界。这个忠告在争霸兼并战争频繁爆发的当时,无疑与主流的军事指导思想背道而驰。与非道德的现实主义者不同,孙子主张有限度、有节制地使用暴力,以智谋、智略屈服敌人乃是首选之法。顺此逻辑,《谋攻篇》又有以下论述: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輼,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闉,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孙武概括了四种解决国家冲突的方法,并列出先后次序。最理想的是“伐谋”,以识破和挫败敌人计划或谋略为目的。在《十一家注孙子》中,我们看到诸家把“伐谋”理解为“败其已成之计”(杜牧)、“以智胜”(梅尧臣)、“以智谋屈人”(王晳)、“攻其彼心之发”(何氏)、“或破其计,或败其交,或绝其粮,或断其路”(张预)。其次是“伐交”,即通过外交努力孤立敌人,离间敌方盟友,加强己方同盟等。再次是“伐兵”,即直接发动野战双方兵戎相见。最下策才是“攻城”。古代的城堡,有城墙、城壕,以及城楼几重的防御建筑和设施,守城者有险可依,要想攻破谈何容易?孙武计算了攻城的花费,首先需要建造攻城用的专用兵车“轒輼”:“轒輼,四轮车,排大木为之,上蒙以生牛皮,下可容十人,往来运土填堑,木石所不能伤,今所谓木驴是也。”(杜牧注)这种轒輼仅用来运土填堑和运送兵士。还必须准备攻城用的特制兵器,如远射强弩、抛石机、撞车,以及通过护城壕沟的壕桥,攀登工具云梯等,这些得花费三个月时间。然后还需三个月“距闉”,就是攻城的土坡。“距闉者,踊土积高而前,以附其城也。”(曹操注)“距闉者,积土为之,即今之所谓垒道也。”(杜牧注)尚未实施攻城之战,却要花费如此之长的时间和巨额资产来做准备。待开始攻城,还会出现“杀士三分之一”,即让士卒拼命,自动送死三分之一的情景。因此,如果没有数倍于敌的兵力,实施攻城之战是不可能攻克的。李零讲:“中国历史上的武器,高科技的武器,首先是用于攻城和守城。攻守器械,互相反制,最明显。”孙武认为,攻城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下下策,其代价太大。所以,他对战争手段的排序,是把最和平的手段排在最前,把最暴烈的手段排在最后,主张最好以“伐谋”或“伐交”的方式解决冲突,先尝试从心理、外交、国际关系等方面克服敌国,从而在只有极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赢得战争,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标。即使非用武力不可,攻击一方也应做到“毁人之国而非久”,尽可能避免大规模屠杀。孙武认为即使在双方充满敌意的情况下,以智谋、智略使敌人屈服仍是首选之法。

《谋攻篇》强调战争应为最后的途径。孙武的这种不使用过多武力、不耗费过多资材、不伤害过多士兵和民众(对敌国也如此)的主张,表明了他的伦理道德观念。

然而,这只是对用兵打仗理想境界的向往和推崇而已,是为了占领道德与政治的制高点,是“理想态”而非“现实态”,和争霸称雄的现实格格不入。

接着,我们来讨论《孙子兵法》伦理观与时代悖论。

春秋时期作为中国历史上重大的转变时期,社会生活各方面都经历着剧烈而深刻的转变,军事领域也不例外。班固说:“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

春秋中期前,各国在军事行动中投入的兵力一般不多,范围也比较狭小,战争形式主要是战车的阵地会战,在较短的时间内即可决定战争的胜负。故在春秋早期的军事领域中,无论是战争观念、战争目的、作战方式,还是战争指导,都表现出了一种过渡性的特征,即由早期的“兴甲兵以讨不义”的正义之举向“伐大国“”拔其城、隳其国”的争霸战争过渡;由早期“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的恪守军礼,向“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的奉行“诡道”过渡。可以说,这是一个在军事领域丰富多彩、充满着各种矛盾的历史阶段。

我们从发生在这一时期的大大小小的战役中就可看到这种充满矛盾的过渡性质。那时的军事活动,既有战场上的残酷厮杀,又更多地具有以迫使敌方屈服为目的的“行成”、会盟等比较温和的行为。考察齐桓公称霸的过程,我们会发现,真正激烈的战场之争实际上并不多,基本上都是依靠军事上的威慑作用,以使诸侯顺服,从而达到建立霸业的目的,即所谓“九合诸侯,不以兵车”。

春秋中期以后,尤其是春秋战国之际,随着社会变革的日趋剧烈,战争也相应地进入了新的阶段。当时战争的发起者和指导者开始摒弃旧礼制的束缚,使战争呈现丰富的状况。战争的变化主要表现在战争规模的扩大、战争方式的变化和作战指导思想的进步。春秋晚期以后,激烈的野战开始盛行,战争的范围由过去的中原地区向偏远地区延伸。此时的战争往往带有持久长期的性质,进攻方式也开始带有运动性。以公元前506年的吴楚柏举之战为例,吴军避敌正面、迂回奔袭的战略和后退疲敌、寻机决战、突袭破阵、纵深追击等战术,体现了运动歼敌、连续作战的崭新气象,这是以往的战争规模和方式所不能比拟的。春秋晚期以后的战争的最大特点,当属作战指导思想的根本性变化。“诡诈”的战法原则在军事活动领域内普遍流行,过去的那种“贵偏战,贱诈战”的堂堂之阵战法遭到全面否定。诡诈之术已成为战争舞台的主角,无需再用仁义道德来进行任何掩饰。

到了战国时代,战争的性质又发生了质的变化。如果说春秋时期的战争以争霸为主,是为了确立本国的霸主地位,那么军事哲学到了战国时期,战争的目的就以扩张、兼并逐渐转化为统一。当然,这与时代的变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武器的进步、各国政治制度的改革不无关系。魏、赵、韩、燕、秦、楚、齐为战国七雄,在经历了几个阶段的激烈而频繁的战争之后,最终由秦国相继灭掉六国而完成了统一。《孙子兵法》中有关道德维度的种种忠告与当时的主流军事思想和军事行动完全背离。

对于战国时期的非道德思想与军事行动,我们在此重点以秦国为例做一点分析。

秦国自商鞅变法实行奖励耕战政策以后,可以说全国自上而下全面军事化,统治者鼓动民众好战,使“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则民用矣。凡战者,民之所恶也,能使民乐战者王”。商鞅实行严厉的军事赏罚制度,尤其是计算“首功”,使军人可凭斩首多寡获得相应的爵位,还可依此赎罪。如《商君书·境内》记载:“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者,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也就是说, 攻城围邑能斩首八千,野战能斩首二千, 就符合朝廷要求,即可获得赏赐。“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韩非子·定法》也重申:“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这些“计首授爵”的措施大大激发了秦军的战斗力,但也造成了秦兵为追求自身利益而大量杀戮的情景,把秦国军人蛊惑成了“杀人狂”。他们不仅在战场上疯狂屠杀敌人,而且还屠杀自己人。我们从《史记》的记载看秦国对其他几国的大量斩首,就有:公元前364年,与晋作战“斩首六万”;公元前354年与魏作战,分别“斩首七千”及“八万”;公元前318年“斩首韩赵魏联军八万”;公元前314“斩首韩军六万”;公元前301年“斩首楚军二万”;公元前298年“斩首楚军五万”;公元前293年“斩首韩、魏二十四万”;公元前280年“斩首赵军三万”;公元前274年“斩首魏军四万”;公元前273年“斩首韩、赵、魏军联军十五万”;公元前264年“斩首韩军五万”;公元前256年“斩首韩、赵军十三万”;公元前234年“斩首赵军十万”。依据这些粗略数字计算,秦于公元前364年至前234年,在一百多年间共在战场上杀了六国一百多万人。

更有甚者,莫过于发生于战国晚期的秦赵长平之战,秦国将军白起竟坑杀了赵国降卒四十多万人。长平之战可谓中国历史上最早、规模最大的包围歼灭战。在战争过程中,先是赵国将军廉颇筑垒固守,坚不出战,以逸待劳。双方相持三年,不分胜负。继而秦使用反间计,使赵孝成王中计,以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替代文武双全的老将廉颇。秦将白起运用迂回战术, 正面诈败佯退,把赵军引入秦军营垒附近,再以奇兵截断赵军后路,包围赵军46天,使其粮绝,只能突围,最后将其击败。最为残忍的是,白起强调:“赵卒反覆,非尽杀之,恐为乱。”仅放回240名年幼者,将四十多万降卒全部坑杀。这与早期兵书《司马法》强调的“入罪人之地,无暴神祇,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等入敌国境内之后的行为准则简直相去甚远,也与我们在前面讲到的《孙子兵法》中尽可能避免大规模屠杀和毁灭性残酷暴力的忠告完全背离。

自古以来,秦军坑杀赵军四十多万降卒的事件一直是人们讨论的话题,抨击秦军残忍者有之,认为秦军此举合理者有之。至少在当时,战场上的指挥者认为保留大量战俘是很危险的事。李零在《唯一的规则:〈孙子〉的斗争哲学》中讲道:“他们嫌俘虏太麻烦,太危险。你如果设身处地想一下,几十万人,管吃管喝,疗病疗伤,那是谈何容易?这且不说,光是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就不容回避。古代,即使赤手空拳,几十万人暴动,怎么防范。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人都杀掉,杀不过来就坑。你只有理解人性的脆弱和人性的残忍,你才能理解,孙子讲‘卒善而养之’,这在古代有多不容易。”为了确保战争的顺利进行,处决战俘就成了正常的做法。这并非孤例,当时大国在实施兼并的过程中,均采取了不仅占领他国土地,而且亡其国灭其种的做法,如《墨子· 非攻》所言:“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诸侯则不然……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牷,燔燎其祖庙,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卒进而极斗,曰:‘死命为上,多杀次之,身伤者为下……’”秦朝晚期,六国起兵造反,《史记·黥布列传》记楚军沿途“坑杀人以千万数”。项羽战至新安,因担心秦降卒其心不服或起叛乱,不是也有坑杀秦二十多万降卒的事件吗?可见这种处理战俘的方式在残酷的战争时期成为常态。我们今天看来极其反人道的残酷行为,在当时却是无奈之举。对待战俘的不同处置方式体现了战争目的的差异,不同的战争目的导致人们对实现战争目的过程中人的价值的不同认识,秦将白起的杀俘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消灭敌方的有生力量,为了尽快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这一战使赵国元气大伤,一蹶不振,秦国从根本上削弱了当时关东六国中最为强劲的对手,给其他关东诸侯国以极大的震慑。六国弱势己成,秦国统一天下已成不可逆转之势。

秦国在军事上的胜利、统一六国的成功,原因之一就是这种完全背离伦理道德的暴虐行为。当然,战争本身就是在充满敌意和冲突的环境下,以暴力胁迫敌人屈服。即使是再有道德的战争指挥者,也难以约束自己军队的残暴行为。因此,兵法本身就是对人类道德的挑战,军事家孙武的战争伦理观念与当时的时代现实相悖。

既然与当时的时代现实完全相背离,那么《孙子兵法》为何两千多年来备受政治家与军事家的推崇,被奉为“兵学圣典”,且长盛不衰呢?

首先,是需要。兵学是实用科学,它讲治国用兵之术,直接服务于政治。如前所述,在孙武所处的年代,在争霸称雄、兼并、统一的时代发展过程中, 战争规模扩大,持久性、多样性的战争形式需要新的战争指导。《孙子兵法》无论是宏观的战略思想,还是具体的战术指导,都得到了当时的政治家和军事家的普遍重视。《孙子兵法》出奇设伏、诡诈的作战原则与战争频繁的时代背景有很大的关系。《韩非子·五蠹》明言:“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春秋战国时期可以说是兵家和兵书的黄金时代,不仅有孙武,还有孙膑、吴子、尉缭等著名兵家,中国古代流传至今的、最有价值的兵书大多产生于这一时代。不仅如此,在秦汉之后的历朝历代,《孙子兵法》的“诡道”仍备受统治者和军事家的青睐,而它的伦理道德却被忽略并遭摒弃。

其次,兵书的流传,特别是《孙子兵法》的盛行,与中国人注重“实用理性” 的特质有极大的关系。

将中国传统文化和其他文化相比较,很明显的一个特点在于其实用理性。李泽厚在论述先秦时期思想文化特征所说:“先秦各家为寻求当时社会大变动的前景出路而授徒立说,使得从商周巫史文化中解放出来的理性,没有走向闲暇从容的抽象思辨之路(如希腊),也没有沉入厌弃人世的追求解脱之途(如印度),而是执着人间世道的实用探求。”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实用理性出现的历史背景,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与其他文化的不同。

这种实用理性的特征不涉及抽象的思维辩论,不考虑永恒的人类话题,不是超经验的纯概念探讨,而是从现实出发,探求的是现实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一切以眼前的境况为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从本质上说,它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基于现实需要考虑的思维方式,而非历史的、发展的、宏观的思维方式。其最根本的特征是为我所用、服从现实。尤其是兵家,一切以现实为依据。在血与火的战场上不谈感情、不谈义理。作战计划要非常理智地多方面考虑现实情况,讲究“天时”,讲究“地利”,并且能够从错综复杂的现实中迅速抓住事物的关键。其高超的用兵智慧并不是来自超经验的辩论,而是来自相当多的军事经验总结,是用于具体地指导战争,来自现实并用于现实。

再以秦国为例,秦始皇焚书是对中国历史文化有着巨大影响的事件。自汉代以来,历代对这种粗暴的行径均持否定态度且多有批评,这是不争的事实。但多数情况下,人们对当时不在焚烧之列,并由官方予以保护的书籍却不大注意。秦王朝宣布“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在焚烧之列,实际上是对实用之学、技术之书给予了必要的保护,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兵书。

秦的焚书行为依照的是秦的《挟书律》。关于这一话题,笔者在《秦火未殃及兵书考》一文中有专门讨论。从颁行到废止,《挟书律》前后共历二十多年。目前考古发掘的简帛书籍,战国时期多见经、子,而秦墓或汉初墓葬出土的简册之中,可以称为古书的的确只有法律、占卜和极少量似为官吏的识字课本和修身课本之类的东西,比如云梦睡虎地秦墓的大量法律竹简和日书,云梦龙岗秦墓的法律文书,沙市周家台秦墓的历谱、日书、医方,江陵王家台秦墓的法律文书、《归藏》及日书,天水放马滩秦墓的日书及地图等,江陵张家山汉墓的法律文书、日书、历谱,沅陵虎溪山汉墓的《阎氏五胜》,还有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大量的有关数术、医方等方面的帛书等,而儒家经典、诸子著作等一概不见,这与《挟书律》所规定的禁《诗》《书》百家语,“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完全相合,说明秦的《挟书律》的确实行过,而且对当时的文化造成重大的影响。“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中虽未明列兵书,但对于极重政治和军事的秦政权来说,兵书无疑是最具实用价值,理应在保护之列的书籍。我们虽未在秦墓中发现兵书,但汉承秦制,《挟书律》是在汉惠帝四年(前191)时才废止的。在西汉初年的一些墓葬中发现了大量兵书,在此不再做详细列举和讨论。

从《挟书律》的发布到考古发现的《挟书律》实行几十年间的简牍帛书,我们看到的的确是一些实用的、可供实际操作的书籍,这些都清楚地展现了秦国统治者和一般民众的文化价值取向,也就是一切从实用和功利出发,被认为是实用且可供实际操作的书籍都在保护之列,而被看作“无用” 的、体现精神文化的经史子集,则弃之、禁之继而焚之。秦人对“功利”有着直接而简单急切的追求。

秦人的功利主义价值观形成的整个过程与其发展壮大历程有着密切的关系。秦人在现实生活中更注重的是真实的存在,对于那些所谓精神道德层面的、虚妄的思辨或争鸣,都被认为是“无用”的。《荀子·议兵》就有秦“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之说。《吕氏春秋·高义》也说:“秦之野人,以小利之故,弟兄相狱,亲戚相忍。”可见功利主义价值观对社会的影响之深之广。为此,秦人的功利主义价值观反映在政治上和形式上都是单一的,那就是以尊法为最高原则,法家思想在秦国得到了最充分的发展。国家的基本国策是论功行赏、重战重农。在这种国策导向之下,社会成员都将功利作为追求的目标。长此以往,急功近利的功利主义价值观就形成了,功利成为秦人努力追求的目标。高度统一的社会价值观与富国强兵相适应的全民心理情感和行为模式相适应,从而形成了从上至下的、强大的社会凝聚力。这种高度统一的社会价值观,有利于使专制君权很快发展出相当高的控制社会动员能力,能够有效地规范行政秩序和官员及全民行为,以保证行政机器高速精密运转。

秦的大一统对后世的中国,无论是版图、制度,还是思想文化,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有些甚至沿用至今。

结语

作为一部兵书,《孙子兵法》内涵丰富,几乎包举了军事学上的各个领域,但真正涉及伦理道德的内容并不多。但无论怎么说,孙武“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观念包含有一定的道德伦理观。今天,我们将千百年来被世人所遗忘的《孙子兵法》的伦理道德观发掘出来,并进一步发扬光大,有着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

几千年来,世界上大约发生过上万次战争,人类文明受到了极大摧残,和平遭到严重破坏。当今世界在向多极化发展的过程中,国家间的竞争更多地表现为错综复杂的局面,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最后,我们用一段王祖训将军在第五届孙子兵法国际研讨会的开幕词作为全文的总结:“以孙武为代表的中国先秦时代兵学大师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创造了不朽的用兵艺术,更在于高举‘义战’‘慎战’的旗帜,反对穷兵黩武……中国传统兵学的这种人道主义底蕴,在现代国际生活中值得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