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到一则不能理解的信息:青海西宁一位老汉580万存款被购买了理财产品,将银行起诉到法院,竟然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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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变理财,客户起诉银行,一般都是银行败诉的,那么这老汉为什么会败诉呢?

2013年至2017年,共四年时间里,一位张姓的老汉前前后后去了10多趟银行。这期间,他将580万元的房子拆迁款分成3笔购买了理财产品。

之后,老张儿子结婚要用钱,到银行去取钱,却发现580万元的存款都没了,经查询是购买了理财产品。

老张说是当初被银行工作人员忽悠之后才购买理财产品的,自己并不知道是购买理财产品。银行拿出了当时老张签字的协议,但老张说这些是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忽悠下稀里糊涂签的。

老张回忆,580万的拆迁款当时是分了三次打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上,自己当时来银行三次确认过到账情况。每次,银行工作人员都以数额过大为由,要求老张签署一些文件,老张一把年纪了也不懂这些东西,就签了字。

现在,存款没了,老张要求银行赔钱,银行不干,老张就将银行告上法庭。

在我们的印象当中,这样的案子一般都是银行败诉的。但这一次不一样了,两次的判决都是老张败诉,还得自付是15万元的诉讼费用。

我就很奇怪:1.当时老张购买理财产品难道没有“双录(录音录像)”吗?2.购买的是什么理财产品,难道现在一分钱都没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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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件事提醒我们2个注意事项:

1.到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做“双录(录音录像)”。凡是不给“双录”就让购买的理财产品,绝对不要购买,这其中有猫腻。

2.不要轻易改变资金用途。客户到银行存款,银行工作人员都会向客户营销产品,如果你的资金是一定要存成定期存款的,那就要坚持自己的初衷,千万别在送礼品、收益更高等花样的诱惑之下,改变了资金的用途,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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