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一则消息让人感到非常的气愤。让人不禁反问,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到底还有多少奇葩离谱的事情等着让我们开眼,时刻准备冲击我们的三观,挑战我们的认知。

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3月31日,山东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内发生一起校外人员与学生之间的打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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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校外的三名醉汉,喝了酒来该学校的门口,以外卖员的身份调戏校内的女生,女生感觉被骗爆了粗口。

这个学校规定学生不允许订外卖。当时三男名学生正好路过,于是就制止了这三个醉汉辱骂校内女生的现象。这个三个学生就是代表学校巡查,防止学生买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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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呢,经过警方的调解,双方达成共识,被判定为互殴,双方签订了谅解书。

当时小超作为三个学生中的代表与那三人中的其中一人代表签下了谅解书。

谁也没有想到,到了第二天,事情来了一个峰回路转,4月1日小超收到了刑事拘留通知书,小超就是那个被醉汉掐脖子后,打了校外人员,导致醉汉倒地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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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有那么大转变,很大可能就是醉酒倒地男子目前在医院救治,诊断为脑疝。动了开颅手术,目前醉酒男子意识还是比较清醒,已经转入普通病房。这应该就是事情的转折点。大概率就是想让小超进行相应的赔偿,让小超承担他的一些费用。

可是小超的父亲通过学校的监控视频,清晰的看到,就是醉酒男子几人先动的手,而小超就是在醉酒男子掐脖子之后,才给了醉酒男子两拳,倒地之后,并没有再次殴打醉酒男。

而其他当时在场的第三人也证实,情况确实像小超父亲说的那样,这就是小超正当防卫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妥当。

众所周知,人被机械性掐脖子之后,短短几秒钟,就会让人喘不过气,时间久一点,有可能会窒息而死。如果说小超这样的行为还不算是正当防卫,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正当防卫呢?

除此之外,济南当地的警方在没有认定小超的行为是否为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就对小超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这是否合理呢?

在没有认定小超是否符合正当防卫行为的情况下,就对他进行那么严重的刑事认定,这符合办事的程序吗?

其实,这事情很关键的一点就是,是否就是因为醉酒男摔倒后做了手术,才朝令夕改对小超进行刑事拘留的呢?如果他没有做手术,是不是就没有这所谓的小超被刑事拘留一说了?

现在,济南当地的官方账号已经是彻底被网友们攻占了,都在问他们,被掐脖子了该怎么办,是不是不可以还手,是不是就应该静静看着别人把自己掐死,是不是不能采取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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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济南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否能够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呢。我们常说,不能由结果来判定责任的轻重,如果这样判定,那就是属于那一套“谁是受害者谁有理”的论调。

我们需要看的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作出的行为究竟是不是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如果说当事人做出的行为是符合正当防卫的,即使对方死亡,那当事人也不应该承担任何的责任。这也是众人所追求的公平公正。

如果说,自己被掐脖子了,都喘不过气了,还不能进行反击,反击了也不算正当防卫,那什么样的方式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呢。不要拿什么理由来搪塞网友了,网友们的眼睛那是亮堂的很,知道究竟谁是谁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