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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一说浙江温州律师被杀这事。

浙江一位青年律师被歹徒袭击身亡的案件在网上引发热议。浙江诸暨市公安局警情通报称:

2024年4月6日中午11时56分许,诸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暨阳街道孙家村持刀伤人。警方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甲(男,61岁)、孙某乙(男,57岁),被害人孙某(男,34岁)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初步调查,双方因邻里建房纠纷发生冲突。其间,犯罪嫌疑人孙某甲持刀将孙某捅伤。4月8日凌晨1时30分,孙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对这位年轻同行的不幸非常心痛。据说这位34岁的律师从业时间并不长,也刚刚结婚,主要从事金融等商事业务,自然这一事件变成了多个家庭的不幸。

据说,两家因建房纠纷矛盾由来已久,说来,要不是矛盾越积越深,甚至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方,邻里同宗族之间怎么能发生如此惨剧,据说谋杀发生在孙律师回乡清明祭祖期间,说明更是蓄谋已久。

这就是目前为止的所有信息。此事发生后,许多朋友在后台留言希望写一写,也应该写,毕竟是一起惨痛的案件,但由于相关信息太少,就怕另有内情。

还是要对这位年轻同行的去世表示哀悼。他是普通一员,尽管我们大多数人都和他素昧平生,但这个世界上就是你我他,芸芸众生构成了“我们”。所以我们要有同理心。

我们都是法律人。法律人目前没有统一的概念,甚至连法律共同体这一概念也名存实亡,官方似乎也不愿意再提及。但法律人应该有一些共同特征:我们法律人学习法律、从事法律,因为我们坚信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唯一方式。我们相信“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我们认为这个世界应当讲法律的。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矛盾,人和人之间有各式不同的需求和生活方式,但我们都认为法律是世佳园里文明国家的普遍选择,法治应当是我们共同的生活方式。美国著名法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曾说:法律是人类最大的发明,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让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己

我们法律人总以为这个世界应当是讲法律的。现有材料不知道这位孙律师是怎么样处理他的宅基地纠纷的。理论上讲,有自行说理、有请村委调解、有向法院起诉等多种方式。要知道,这里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林经验的发源地,看来经验的作用在某种情况下也可能失灵。

有句网络语言,“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吗?”说来,像孙律师这样的事我们生活在农村的人见多了,村里人相争无非就是个地,因为这是农村最值钱的。而且农村由于宗族、人际关系等多种因素交织,有时很难用法律思维来解决。

我经常遇到类似的咨询,我总是告诉他们安全第一,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再考虑解决问题,人都没有了,还谈那些宅基地?我倒不是指责孙律师,我只是说这些年我们法治教育的成果就是打官司,对基本的乡土人情有所疏忽。

我们法律人总以为这个世界应当是讲法律的,但现实不是“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我们当然不能因此放弃法治信仰和法律理想,而是我们应该对国情有充分的认识,而不能将法律理想化。因为法治需要在保存生命的前提下,久久为功。

与法律人共勉。

2024年4月14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