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上午,阳春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三甲镇中心小学门前路段,发现一辆号牌为粤QP***0轻型仓栅式货车后车厢内坐着满满当当的人,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停靠路边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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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该车核载2人,实载12人。其中驾驶室、副驾驶室共2人,其余10人均坐在后车厢。

经询问,司机刘先生称一家人去拜山,家里人多车上坐不下,认为后面车厢反正有位置,为图方便就一起挤上了车。

最后,阳春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对刘先生及车上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依法对该司机进行处罚,同时要求刘先生对车上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货车车厢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等需求,本身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坐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货车相对安全性能较差。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阳江公安交警提醒

货车违法载人危害大

车辆在行驶中遇有紧急情况

容易使乘坐人员受伤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严禁货车违法载人

来源:阳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