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近日发布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净利润达5.46亿元,同比增长近39%,扣非净利润为5.16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1%,连续第三年实现净利润增长。然而,尽管业绩亮眼,公司却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据了解,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不过,在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时,吉林高速的第二大股东招商公路的代表董事选择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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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福建议公司在满足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也应考虑股东的即期现金回报要求,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林建忠指出,公司在保持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建议2023年按照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现金分红方案。

刘先福曾担任多个财务要职,目前是招商公路的高级顾问,并在多家公司担任董事或副董事长。招商公路作为招商局集团下属的公路投资运营服务商,持有吉林高速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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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吉林高速自上市以来累计分红10次,但近两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截至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50亿元。公司解释称,高速公路行业以大投资、长周期和稳定低回报为特点。吉林高速称,2024年对公司而言是深化改革的关键年,公司将致力于解决发展瓶颈,实现多元化发展。计划加大高速公路养护投入,提升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预留运营资金以保障偿债能力,并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有较大金额的对外投资和资产收购。需要保留较高的留存收益以满足资金的持续投入需求。过去三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逐年提升,显示资本运营的平稳高效。留存收益将再投入公司运营和项目建设,旨在提高长期回报和保障未来的分红能力。

关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和预计收益,吉林高速称,将使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于日常运营、投资和偿债等方面,以提高综合竞争力和长期回报投资者。公司承诺将继续关注现金分红对股东的回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成长成果。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