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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

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

保有量至少已有3.5亿辆

平均每4个人中

就有1人拥有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作为日常交通工具

方便了人们的出行

但它存在的火灾隐患也不容小觑

全市正在部署开展“蓝电1号”集中统一行动

龙湾区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其中不乏针对一些乱充电的现象

下面来看一起典型案例

2024年4月8日下午,浙江温州龙湾区永中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在对永中街道温州华羽金属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出口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正在违规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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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一情况后,检查人员现场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找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张某和该企业的负责人。

鉴于张某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检查人员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场对张某处于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向张某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叮嘱他日后一定要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随后,检查人员在高新大道18号的一企业门口,发现该企业的员工李某把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出口,并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检查人员现场对李某给予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李某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企业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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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湾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