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近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全面提升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明确了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黑龙江省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黑政办发〔2023〕50号)(以下简称《任务分工方案》)的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实施方案》参照黑龙江省《任务分工方案》架构,结合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增加了“全面推动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提升执法装备水平”三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又与我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实际有机融合,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力争使省市县三级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上达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运转高效;在执法队伍建设上达到业务过硬、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举止规范;在执法装备建设上达到品种齐全、技术先进、保障有力;在执法质量效能上有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作用得到明显提升。

细化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强调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六大方面、二十一项具体措施提升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建立完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和监督科技保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不断将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引向深入。

提出工作要求。《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目标,出台实招实策;要加大调研力度,结合机构改革进度增加对本地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执法业务开展情况、执法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素质能力存在的短板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针对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管用的改进措施;要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和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扩大执法效果,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引导和激发正能量,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