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热搜爆了。
“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一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
经法院审查,决定对犯邯郸“三害”核准追诉。
“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死,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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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吗?
莓莓觉得,是,也不是。
是,因为这是对“未成年人杀人不判刑”的胜利,是进步。
不是,因为这距离判处“三害”死刑,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那么,核准追诉就可以判处死刑了吗?
1
不是的。
也许很多人都有疑问:什么是核准追诉?
由于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的三名未成年嫌疑人处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年龄段,按规定,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才能追诉。本案将激活《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成为自2020年新增此款规定之后的全国首例追诉案件。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是指“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也就是说,3名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
所以说,最后的结果能否平复大众愤怒仍要打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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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作案手段残忍,简直人神共愤。
时间回到3月10日。
13岁的小光被同学约出去玩,之后被三名嫌犯残忍杀害并掩埋在一处大棚里。
次日,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他们都是小光的同学,其中一人还是小光的同桌,却长期霸凌小光。
3月18日,警方初步认定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
而尸检结果更是将残忍真相摆在了众人面前。
随行律师说,小光头部血肿,脸部有数十道刀伤、钝物的伤口,颈部大概有七道,腰部有七八道,多处肝脏有出血口。
“一只眼睛的眼珠子已经翻出来了,非常惨无人道,他们是不置孩子于死地绝不停手的状态。”
前一天还帮家里卖苹果的懂事孩子,后一天就这样被恶魔同学打得面目全非长眠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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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的报道证明,三名嫌犯虽然未成年,但早有周密的杀人计划:
先诱使被害人王某某离开家门,再用铁锨残忍杀害。
“为掩埋尸体,这三人是分了两次在大棚里进行挖掘,第一天挖了一次,案发当天又挖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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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步都精心设计,冷酷实施。
这是一场主观恶意极大、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更不能排除是在知道未成年不会死刑的基础上进行的犯罪。
他们根本没有对生命、对法律的敬畏。
令人发指!
这个案件激起了极其强烈的社会愤慨,大众急迫地期待他们不会因未成年而逃脱制裁。
从杀人埋尸,到司法机关核准追诉,已过月余。
如今有了新进展,终于正面且积极地回应了本案的社会呼声,完成了刑责年龄的审核职责,将本案往前推进了一大步。
让我们静待最终的判决。
2
借未成年之名,行罪恶之事,这样的恶魔太多了。
最近就发生了多起,每一起都触目惊心。
同样发生在邯郸。
初一男孩嘴里被同学灌开水严重烫伤。
小浩只是和和班上的两个同学发生了一场“打闹”,就被灌了开水……
烫伤的照片触目惊心。
他的嘴和脸颊部位均被大面积烫伤,那一块皮肤已被烫烂,简直惨不忍睹,胸部也有大部分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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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被一个人强行控制住小浩,另外一个拿着杯子往嘴里倒开水,小浩不停地扭头挣扎,于是滚烫的开水流到了嘴巴、脸部、胸部......
看这烫伤的程度,绝对不是一点开水就能造成的,不知道小浩当时被欺负了多久。
幸好周围的人及时报警,并叫了救护车,小浩才得救。
但未来,他很可能毁容留疤,阴影也将伴随他的一生。
更令莓莓后怕的是,小浩伤愈回校,两个小恶魔也接受了所谓的“加强教育”,但这一切并没有结束,谁能保证小浩不会成为下一个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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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
14岁女生凡凡因长期霸凌崩溃自杀了。
3月24号晚上,母女俩一起吃了饭,妈妈回去上班。
之后收到了凡凡的告别短信,“妈妈,我的生命要终止了……”
便立马赶了回来,可一切都晚了,凡凡已经从租住公寓的八楼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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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短信的完整内容,妈妈才知道了原来女儿是因为不堪霸凌才选择自杀!
而且,霸凌凡凡的远远不止一人!
打开凡凡的微信,支付记录显示:
凡凡曾多次转账给同一个人,可能这就是霸凌者之一!
几个月前也已经开始被迫转账,短短一个月内转出的钱款总额竟高达1200元。
最少的一次,都有100块。
一次又一次的转账记录,仿佛是她在向那些霸凌者支付“保护费”,以期能换来一丝的平静与安宁,可得到的却是更多的欺凌与侮辱。
最后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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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号,山东济南一个视频,同样引发了众怒。
某实验中学厕所内,只见一个男孩蜷缩在小便池角落里。
两个男生轮番上阵,对着男孩各种拳打脚踢。
男孩被打得双腿都在发抖,扶着小便池很久才勉强站起来。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他当时的害怕和绝望。
可镜头一转,才知道男孩被打的时候,围观的还有一大群学生。
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他们全部都在为这场霸凌起哄叫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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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视频熟悉的动作,这样的打法也肯定不是第一次。
而学校的回应,只有一句轻飘飘的“问题不大。”
3
一个个血淋淋的现实却告诉我们,孩子间的打闹不是玩笑,而是犯罪!
之前,媒体公布了未成年人犯罪数据。
数据显示:2015-2017,犯罪数量有所下降,但2018年后,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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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不偿命,未成年人强奸不坐牢,未成年人犯法不受审……
未成年人犯罪成本太低让恶性事件激增。
而随着最近校园霸凌案件的发酵,最吓人的一句话出现了:
“我们就算杀了你也不用坐牢!”
有个视频里,几个模样不到十岁的孩子对着另一个孩子嬉皮笑脸地说道。
未成年施暴者知道自己未满14岁,是不予立案的。
甚至连家长也是这么想的。
3月20号,广西。
一个孩子在超市偷东西,被当场抓到,老板很快叫来了孩子的家长。
听到店里的“偷一罚十”规矩,家长瞬间破防,咆哮了起来:
“偷东西,哪里这样处理事情的,14岁都不到,还是少年呢!”
“小孩子杀人都不用判死刑啊,你有没有常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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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宛如保护神,让未成年人和家长都有恃无恐。
这也是为什么此次大家都希望邯郸“三害”得到严惩,为什么听到核准追诉会如此兴奋。
因为,我们不希望恶魔逍遥法外。
因为,全国的未成年霸凌者都在观望,都在等着邯郸“三害”的结果。
若是轻判,悲剧将会很快重演。
今天是小光,是凡凡,明天是谁的孩子?
今天在邯郸,在泉州,明天又会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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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者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未来只会有更多霸凌者纷纷效仿。
如今,法院决定对邯郸“三害”核准追诉,不仅是为了彰显司法正义,更是为处理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供示范和参考。
我国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态度正变得愈加严厉。
这是好事!
相信这个决定,会震慑那些想“犯罪要趁早”的小恶魔!
电影《第二十条》中说: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是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更不能向不法低头!
杀人偿命,伤人判刑,天经地义。
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等重罪,要依法追究刑责。
年龄不该成为保护伞,也不能成为任何人,任何犯罪的挡箭牌。
我们首先要保护的,是那些受伤害的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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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家庭每个人,可能都有小孩。
为了孩子的安危,为了让悲剧不再重演,唯有恳求法律做到“公平、公正”。
希望这一次,我们能等到一个好结果。
必须重判!
没有先例,这一次,就从这里开创先例!
而我们普通人能做的,是不要沉默,是勇敢发声!
要让为受害者讨要正义的人知道,他们不孤单!
要让小恶魔们知道,为非作歹,必遭天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