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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美国商务部下属机构工业与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以以所谓“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问题为由,决定把11个来自俄罗斯、中国以及阿联酋的实体列入出口管制清单,其中包含6家中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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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在4月11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一段时间以来,美方以所谓涉俄、涉军等为由,接连将中国企业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美方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对中国企业肆意实施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这是典型的经济胁迫和单边主义霸凌行径,中方对此坚决反对。美方应当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停止对中国企业的无理打压。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4月11日记者会针对这一消息回应称,“我们坚决反对美方滥用实体清单等出口管制工具遏制打压中国企业,敦促美方停止将经贸科技问题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关于中俄的合作,毛宁表示,这几天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中方的立场,中俄有权利开展正常的经贸合作,这种合作不应受到干扰和限制,我们一贯反对美方的非法单边制裁。

外交部官方于4月11日宣布,对两家美国企业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采取反制措施。外交部称美国企业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规定,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中方决定对美国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等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采取以下反制措施:

一、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本决定自2024年4月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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