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海南省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发布,文件提到,高等院校应当设立专门机构,中小学应当设置专门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决定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分配及其他重大事项(“其他重大事项”包括校园道路、停车场、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维保等)。各校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对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的设置做出一定调整。

文件还提到,高等院校应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基础教育必修课程。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应纳入学校安全教育重要内容,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单位或专门人员应定期组织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验。学校各单位及全体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学习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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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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