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

关于依法查处跨境网络犯罪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在侦办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中,与本案有关的银行账户(详见附表)已被我局依法冻结,目前正对账户资金进行查证认定,特公告如下:

一、查证认定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截止日期2024年4月28日);

二、查证认定地点: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吉林市龙潭区滨江路1号)

三、需如实提供的证据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开户资料及能够证明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以上资料可通过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持以上资料到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进行查证。未提交资料的,我局将依法对冻结账户及资金采取相应措施。

本次公示账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谭警官、马警官

联系电话:0432-63413110

话务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00(因咨询电话较多,如遇占线情况,请稍后再次拨打)。

特此公告。

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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