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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交叉执行”和“终本清仓”工作,4月11日,永定法院对涉民生、小标的及历年终本案件重点开展“清仓”专项集中行动。

此次行动累计出动执行干警21人次,核实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65条,拘传被执行人23人次,执行完毕17件,促成执行和解14件,扣押车辆2部,执行到位金额67.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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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此次活动

永定法院特别邀请两名人大代表

一起见证法院执行工作的开展

“这笔钱是我儿子借的,你去找我儿子,他现在就在老屋睡觉,我带你去。”简某金激动地说道。

2015年,简某锺以经营运输缺少资金为由向某银行借款2万元,其父简某金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简某新、简某华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后因简某锺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本金,某银行向永定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永定法院判决简某锺、简某金归还2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简某新、简某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银行向永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因借款人和担保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能终本。

此次,永定法院对终本案件梳理台账时发现简某金近期频繁出现在家中附近,为了加快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利用清晨时间将还在熟睡的简某金唤醒,在简某金拒绝履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准备对简某金采取强制拘传措施。

不曾想,简某金看到法院动真格的,便将其正在老屋休息的儿子简某锺供出,执行干警成功将两名借款人拘传。最终,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法院对简某锺采取拘留措施。

“他是自己掉下来的,与我有什么关系?为何我要赔偿?”罗某华困惑地说道。

2023年,许某灿将自己名下工程的砌砖工作分包给罗某华施工,罗某华邀请范某森合伙承包该工作。为了加快工程进度,范某森、罗某华将吊砖工作承包给孔某梅。孔某梅在使用吊机时,吊机不慎从2楼掉落,致使孔某梅从吊机上摔倒到地面,经鉴定孔某梅因此次事故造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孔某梅遂将该工程的相关人员诉至永定法院。永定法院判决工程相关人员赔偿孔某梅部分损失,其中罗某华需赔偿孔某梅2.6万余元。案件生效后,罗某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孔某梅向永定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罗某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对该判决结果的困惑。

执行干警了解相关情况后,秉持善意文明执行文明理念,向罗某华说明该案的赔偿理由,并劝导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在执行干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下,罗某华最终同意进行赔偿。因罗某华本身便患有各种疾病需要治疗,家中也无其他积蓄,实在拿不出2.6万元。

经执行干警与孔某梅沟通,最终双方协商以1.35万元了结此次纠纷,案件最终执行完毕。

下一步

永定法院将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加大执行力度

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文案:执行局

审核:李汉臣

监制:阙哲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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