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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年来,上海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胸怀“国之大者”,下好人才“先手棋”,积极推进新时代上海法院队伍建设现代化“1+6+X”工作体系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主体,以审判业务专家为代表的“专家型”领军人才和以业务标兵为代表的“实务型”业务人才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人才工作格局。业务标兵们紧紧围绕上海法院“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的工作主线,精于思、敏于行,在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诉源治理、保障法院工作等诸多方面成为榜样模范,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的故事吧!

本期作者

上海法院审判辅助标兵

陆伟松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三级法官助理

“这里是崇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你是张女士吗?”

“嗯各个拐子,花头精透来,冒充法院来拐我。(你们这些骗子,花样很多,冒充法院骗我。)”

“酱夯崇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乐了南门港急变个。(这边崇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南门港这边的。)”

“恩刚崇明话,肯宁不是拐子,法官同志,哈实体?(你讲崇明话,肯定不是骗子,法官同志,什么事情?)”

特殊的被执行人

顾先生诉张女士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张女士偿还顾先生借款人民币130万元,判决生效后,顾先生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张女士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这就产生了我和张女士在电话中的这段对话。

通过电话沟通,我了解到张女士是重症尿毒症患者,每周一、三、五都要到医院做透析,其余时间基本在家休养,每月靠低保补助和父母资助就医、生活。考虑到张女士的身体状况,不便将其传唤到法院接受执行调查询问,于是我便与张女士约好时间上门执行调查。

一道“两难”题

刚进门,张女士就向我发出“灵魂拷问”:“法官,你是不是要卖掉我的房子,你卖掉了,我住哪里去?”在现场的调查中,张女士表示其已丧失劳动能力,名下的一套动迁安置房屋是她唯一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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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卖掉房子,她住哪里去呢?我陷入了沉思……带着这个问题,我拨通了申请人顾先生的电话,将张女士的情况一一告知。但顾先生则表示,这130万元中有部分是向别人借的,别人也在催他还款,他自己也有急需资金的事情,要不然也不会起诉张女士还款。

“我也是真金白银的借给她,不逼急了,谁打官司啊?!”顾先生感慨,一天拿不到钱就有一天的损失,所以要求法院尽快强制执行,兑现其胜诉权益。

一边是急需资金的申请执行人,另一边是患病且只有唯一住房的被执行人。我陷入两难,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张女士作为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应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是强制执行后,又该如何保障她的基本生活?时间不等人,我必须尽快拿出一套完美的解决方案。

“你们还真给我租房费用!”

对于张女士的这类情况,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如果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相应租金的,法院应继续强制执行。

“我钱还没拿到,就和我谈给她住的地方或者租金?”我约谈顾先生并告知相关规定,但是顾先生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

我一边安抚,一边拿出相关法律手册让顾先生翻阅。另外我还让顾先生通过视频查看了张女士的现状,在发现张女士苍老了许多,又翻阅了张女士厚厚的透析病历之后,顾先生也动了恻隐之心,同意在执行中考虑张女士的居住情况,但是提出由其租赁房屋供张女士居住以控制兑现其胜诉权益的到位率。

图片源自网络

为了给张女士找到合适的住房,我和顾先生多次走访房产中介和几位房东,一听说要租给重症尿毒症患者居住,全都打了退堂鼓。好在和顾先生商量后,他同意从房屋变价款中扣除相应的租金。

虽然有了一些进展,但问题远没有解决。虽然顾先生同意在房屋变价款中扣除相应的租金给张女士,但是找不到可以租的房子,张女士住哪里去呢?房屋变价款是在房屋拍卖后才能获取的,如何能保证张女士拿到这笔钱?

以张女士的身体状况,无力寻找租赁的房屋;即使找到,房东也不一定愿意接受;即使房东愿意租房给张女士,以张女士的经济状况,又无法负担长期的租金……考虑到上述问题,我联系了居委和妇联,一起寻找合适的房屋。并由法院牵头联合居委、妇联和房东沟通,前期以一月一付的形式向房东支付租金,待法院拍卖张女士房屋向张女士发放租金安置费后,再按市场标准支付租金。此外,还协同居委寻找搬家公司帮张女士搬家。最终,张女士同意法院拍卖其住房并搬至租赁的房屋内居住。

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张女士的房屋拍得140万元,扣除拍卖过程中的评估费、拍卖服务费、税费、给张女士的租金安置费后,执行到位110多万元并发还给了顾先生。考虑到张女士的情况,又由于法院处理财产及时,顾先生主动提出免除了张女士十多万元的债务。

“陆法官同志哦,嗯真蹦哦借房子个钞票,真个侠侠嗯。(你还真的给我发租房的钱了,真的谢谢你。)”张女士收到法院发放的租金安置费后,马上给我打了电话。

图片源自网络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会遇到这样的“困境”。一方面是申请人的胜诉权益需要兑现,另一方面是被申请人的实际状况也需要考量。虽然执行工作千头万绪,但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核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 源 | 上海高院

文 字 | 陆伟松

责任编辑 | 何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