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昆明交警支队获悉,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托“智慧交管·昆明大脑”平台应用,进一步加强数据建模、分析研判、实战应用等工作,实现对两名“失格”驾驶人的精准拦截,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所谓“失格”驾驶人是指驾驶人因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注销,或者驾驶证被记12分以上,按照法律规定已经失去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人员。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失格”人员铤而走险开车上路,严重威胁到正常的道路通行安全。

典型案例1

2024年2月8日,昆明交警接到系统预警:一辆车牌号为“云AM2***号”的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涉嫌“失格”驾驶。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辖区九大队通过数据平台对涉案车辆进行追踪。经多方比对,在昆明市某物流停车场内将涉案车辆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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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该车驾驶人达某曾于2022年7月28日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达某对其“失格”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达某实施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处罚,并处行政拘留15日。

典型案例2

今年1月,交警八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失格”驾驶人员张某曾于去年12月有过驾驶机动车出行记录,大队随即通知张某到队配合后续调查处理。

经调查,张某曾在2021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2023年,张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寻甸倘甸派出所查获。在两次受到处罚后,张某仍然不知悔改,2024年2月23日,张某再次驾车上路。这次,等待张某的不仅仅是罚款处罚,他还将面临被拘留的行政处罚。

“失格”驾驶人的常见情形

据昆明交警介绍,“失格”驾驶人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实施违法行为,依法被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 2.驾驶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或因实施违法行为,依法被扣留驾驶证的; 3.驾驶人因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等原因造成驾驶证依法被注销的; 4.驾驶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的。

在此,昆明交警提醒“失格”驾驶人,违法上路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广大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请遵规守法,安全出行。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文 昆明交警 供图

一审 孙琴霞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吕世成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