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枣阳市的热度那是一点都不减少,可谓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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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晚上10点前后,湖北襄阳枣阳市的一家酒店里,李某、陈某和常某前来办理入住,因看不上环境要求退房。据酒店老板谢先生回忆,他同意了这三人的要求,并将房费及押金共200元,一起退给了陈某。几分钟后,陈某误以为房费和押金没有退,再次找到谢先生要求退费,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

在这期间,常某绕到吧台后面,用脚踹了正在工作中的谢先生,随后被陈某和李某拉到酒店门外,谢先生随即报了警。从酒店摄像头拍摄的视频画面中,不难听出常某的言语:“在福州谁也不敢和我这样子,你什么级别,跟我玩这个,枣阳市副市长才和我平级,到我们福州去,市政府出面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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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言论不难听出这个常某把自己的身份那是发挥的淋漓尽致,就是觉得自己是公职人员,就能欺负这些平头百姓。从一个人平常的行为就能看出这个人在工作当中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警方认为,常某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常某处以警告,执行方式和期限为“当场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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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谢先生了解到,李某、陈某和常某等三人,均为公职人员,其中一人就在本地工作。据了解,李某供职于枣阳市王城镇武装部,陈某供职于襄阳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常某供职于福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事后,谢先生分别向这三人的单位反映了情况,陈某被批评教育,并勒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常某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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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轻飘飘的惩罚方式,谢先生当然是不能够接受。像这种什么警告和处分,不就是相当于没有进行处罚吗?这种惩罚方式就是和口头教育没有多大区别,这明显就是护犊子行为。这不就是偏袒那三人吗?这和小孩子犯了错,对他进行一顿口头教育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处理方式不说谢先生无法接受,就连网友们也接受不了。公职人员犯了错,就这样就算完了。他们这属于知法犯法,不是更应该从重处理吗?如果只是这样和稀泥的处理方式又怎能服众,公信力的公正性又表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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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枣阳酒店老板被打一事,央视也发声了,“生活中,总有一些公职人员特别喜欢炫耀自己的行政级别和行政职务,这是特权思想的反映。然而,在互联网时代,秀官职到最后往往是很难收场的,它戳中社会关于公平正义的普遍愤怒,直接危及到自身公务身份的合法性。所以能够看到,舆论纷纷呼吁开除常某某公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陈某劝说常某某时两人达成的共识,“以后再慢慢弄他”,在陈某看来,这是一种“安抚”,但反而证明了这套打击报复的模式在现实中可行有效。当公职人士公然操弄着驭权之术,舆论自然要报以公义的重拳。如今,事情已被彻底放大,公职人员殴打酒店老板很可能会迎来后续的处罚升级,这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一次提醒——公权力不是用来炫耀和威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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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央视说的那样,公权力不是用来炫耀和威胁别人的,而是应该用来服务群众的。他们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不是让他们拿手中的权力去欺负弱小普通人的。

因此,对于那三个知法犯法的公职人员,就应该对他们进行严厉的处罚,而不是什么批评,警告或者处分。像这样皮痒痒的处理方式,那不就相当于没有处罚吗?毕竟这三人在事后还表示要再搞事情,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只有从重从严处罚他们,才能给众人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