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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导读:据央视报道称国家医保局否认了15天住院的限制,但许多医生和患者却表示存在。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国家医保局在声明中表示,并没有规定医院住院15天后必须出院,也没有对住院天数有上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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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国家医保局召开2024年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具体情况,并强调: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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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医疗机构将医保支付标准的“均值”变“限额”、以“医保额度到了”的理由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的情况,国家医保局表示坚决反对,并欢迎群众向当地医保部门举报,将对相应医疗机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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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回应上述问题外,“医学界”梳理发现,从4月9日至今,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已发表6篇文章,对“DRG会捆住医生手脚”“DRG导致医疗收入减少”“DRG导致医院亏损”等言论逐一驳斥。

作者表示,这两年到医院调研,类似“我院实行DRG付费,一年亏损5000万元”的声音并不鲜见,但医院亏损的锅不能让以DRG为代表的支付方式改革来背,“这样的‘污名化’当休矣”。更不能把所谓的15天住院的限制甩锅给DRG付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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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词解释:DRG就是医疗保险机构就病种付费标准与医院提前达成协议,医院在收治参加医疗保险的病人时,医疗保险机构就该病种的预付费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的一种付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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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付费方式主旨在于兼顾病人、医院、医保等各方面的利益。“请相信DRG/DIP期盼的是各方共赢,绝不是踩跷跷板,医保维护群众利益的初心、支持医疗机构发展的本心是毫无疑问、值得信任的”。李跃芳在文章最后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