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

我父亲与2022年12月7日在临汾市殡仪馆火化后骨灰寄存于临汾市殡仪馆(临汾市屯里镇西张堡村),当时寄存时要求寄存三年,一年200总计支付寄存费用600元。2024年3月去临汾市殡仪馆取出我父亲骨灰时,因为取出时寄存临汾市殡仪馆的时长为一年零四个月,要求退还剩余寄存费用,临汾市殡仪馆工作人员说不退。希望领导主持公道,把该退的费用退给我。

临汾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并交由市民政局核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 目前市民政局已责成尧都区殡仪馆主动与您联系,退还您20个月骨灰寄存费用,共计340元。同时,在核实处置的基础上,市民政局要求尧都区民政局对辖区内殡仪馆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确保殡仪馆发挥公益性属性。在此,感谢您的宝贵留言。欢迎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回复时间:2024-04-09 11:57请欣赏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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