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高丙芳都56岁了,她图个啥呀!

——律师界为之震惊,但胳膊能掰过大腿吗?

还记得那个被青岛警方跨省传唤的实习律师张文鹏吗?他多次举报律师协会偷税漏税后,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传唤,八小时后才放出来,受尽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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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泰安又有一位律师遭殃了,她叫高丙芳,是一位56岁的女律师。她长期帮助农民工讨薪,却于4月10日下午,突然被山东泰安岱岳区法院批准逮捕,原因是涉嫌虚假诉讼罪!

事情是这样的,包工头米某带着一批农民工给承包商干了活,但是承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给,米某想尽办法讨要,一直也没要到。

但是这些农民工还要生活啊,米某实在没办法,只能自己掏钱把这笔工资先垫付给了农民工,然后找了高丙芳作为代理律师,和承包商打官司讨要农民工工资。

仗义执言的高丙芳欣然应允,并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法院判决承包商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判决工程总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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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这是一场皆大欢喜的胜利,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高丙芳却因为这个案子摊上了大事:

法院认为,包工头已经把工资垫付给农民工了,但高丙芳却以农民工名义起诉,这种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批准逮捕了高丙芳和米某,并建议判处高丙芳有期徒刑3~7年,米某缓刑。

这个消息一经传出,简直是人神共愤,律师帮助农民工讨薪的正义之举,居然被诬陷为虚假诉讼,而且还要深陷牢笼?此案有四个焦点:

一是承包商不给农民工发工资,包工头自己垫付了,就不能再以农民工的名义起诉承包商了?包工头自己垫付的钱,和承包商有什么关系?承包商出钱了吗?

二是就算不能以农民工的名义起诉,高丙芳是按照米某给的信息和证据来提交起诉的,并没有证据表明高丙芳明知道农民工已经拿到钱了。

三是国家有规定,农民工的工资要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能发给包工头,如果米某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即使开发商想付钱也没法付给他,所以他只能以农民工的身份起诉,这有问题吗?

四是谁也无法接受的:官司打了这么久,到头来承包商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反而是垫钱给农民工的好心包工头被判缓刑,帮农民工讨薪的律师被判有期徒刑,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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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在网上引起发酵后,网友们也炸了锅,纷纷在评论区留言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有人痛斥判决此案的法官是枉法,会极大地打击律师为农民工打讨薪的信心。

——还有人认为包工头有良心,先替承包商垫付工资,结果承包商却欠钱不给,以农民工名义起诉承包商没有任何问题。

——还有人呼吁严查欠薪企业的保护伞,认为这是资本的力量,是在威胁农民工和讨薪律师。

目前,高丙芳律师坚决认为自己无罪,也有律师主动出手前去为她辩护,还有律师坚决向有关方面喊话:高丙芳律师这件事上请有关方面不要威胁我,否则我会把电话录音公之于众!

试想一下,如果高丙芳律师和包工头米某最终被定罪,以后包工头垫付工资的话,哪个律师还敢帮他打官司?哪个包工头还敢垫付工资给农民工?到时候遭殃的,是不是还是农民工?

让我们共同呼吁:法院判决不能颠倒黑白,绝不能让欠薪者逍遥法外,更不能让好人锒铛入狱,这才是法律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