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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讯 4月11日消息,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多条行政处罚信息。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电话销售中心皆因欺骗投保人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同时两家多名负责人收到警告并处罚款,合计罚款金额85.5万元。

具体来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健康险产品销售不规范;虚挂人力;虚列费用;未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单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多项违法违规事实收到警告并处罚款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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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五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第九十四条。

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个险)赵鹏,因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欺骗投保人、虚挂人力、个人保险代理人执业登记管理不规范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六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第九十四条。

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孙浓波,因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虚列费用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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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虎网还注意到,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电话销售中心因欺骗投保人被罚5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时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电话销售中心二分区业务督导团队中级经理刘明军,因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电话销售中心欺骗投保人负有责任,收到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