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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天津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住房物业管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有了明确定价。

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如下: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客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类车:9座以下客车,每车每公里0.55元。

二类车:10座至19座客车,每车每公里为0.95元。

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每车每公里1.55元。

四类车:40座以上客车,每车每公里1.75元。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 (库、泊位)收费

一、二、三类区域对应分别为每半小时3元、2元、1元。车站、机场、码头的机动车停放:每半小时2元;中心城区以外旅游景点最高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每半小时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2元,当日停放超过8小时的按照8小时计收。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道路停车泊位:一、二、三类区域对应分别为每半小时4元、3元、1元。地下停车场(楼)按照每半小时最高不超过3元收取。

住房物业管理费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中准价格标准:

一级1.2元/月平米,二级0.9元/月平米,三级0.7元/月平米,四级0.5元/月平米(在中准价格基础上,可上下浮动20%)。

天津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

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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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审核:郦陈雪

编发:马 凯

素材整理:施娇娇、吕昕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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