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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还真信?!

淄博小烧烤,天水麻辣烫,

柳州螺蛳粉,长沙臭豆腐……

总说美食不可辜负,

可夏日将至,

谁又不想“热辣滚烫”一把?

想瘦还“享瘦”,

哪有这样的好事!

近日,香洲法院审结一起售卖减肥药案件,被告人陆某达因销售掺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检察院就本案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陆某达还须支付赔偿金57.9万元,并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心动or行动?

陆某达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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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打破顽固体质,二十天减9.2Jin,瘦全身的同时又能针对性瘦胳膊瘦腿,每天体重都在下降

1小时前

陆某达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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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老药罐顽固体质,顾客十天减5.4Jin,追求好身材一点也不庸俗,别人拿不走也抢不去,光是站着不说话你就赢了!

2小时前

小贾最近总是在微信朋友圈刷到“好友”陆某达发的减肥广告,文案直戳“痛点”,案例属实“成功”,照片里那摞腰围一条比一条小的牛仔裤,视频里那越来越苗条的身材,属实让人心动。

“这金色的小药丸真这么管用?”小贾忍不住和许久未联系的“好友”打起招呼,询问减肥药售价、使用方法。陆某达一一回复,还贴心附上“瘦身小餐谱服用时间方法”。

难瘦or难受?

严格执行“瘦身小餐谱”,药丸下肚,小贾只感觉口干、失眠、盗汗,还有几个“客户”也反映吃完药头晕、耳鸣、心慌、恶心。“你情愿胖死吗?就两个礼拜,闭眼睁眼就过了!”只要提“不良反应”,陆某达就说有适应期,跟体质有关,反复强调药是纯天然中药,有检测合格证书,实在不行,药量减半。

小贾不知道,陆某达卖的那些金色胶囊、粉绿药片,都是些购进来源不明的减肥产品。从2019 年开始,陆某达通过向身边的朋友“安利”、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广告,发展多名下家代理,以每瓶(盒)550 元至 1380 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所谓“纯中药瘦身丸”“荷叶白芸豆压片糖果”。

2023年8月1日,陆某达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在其两个下家代理处搜出了“纯中药瘦身丸”33瓶,“荷叶白芸豆压片糖果”113盒、46袋。经检验,上述查扣的“纯中药瘦身丸”“荷叶白芸豆压片糖果”均检出含有西布曲明,属于《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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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丸or要完?

什么是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会引发内分泌失调,损害肝功能,增加心血管疾病患病率,且药物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比较多,过量用药无特效解毒药。早在2010年2月26日,国家食药监管部门已对西布曲明进行安全信息及风险提示,2010年10月30日正式发布通知,要求停止生产销售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达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陆某达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其销售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食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释法

或为健康,或为美丽,减重塑身,已成为一种生活潮流。一些不良商家、不法分子,从中瞥见了“商机”,为了谋取不当利益,在减肥药品中添加违禁成分,号称“一天一粒轻松瘦”“你的脂肪终结者”,但实则伤财又伤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例如致人死亡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享“瘦”之路理应清醒,广告越是煽动,购入越要慎重,与其盲目相信来路不明的“小药丸”,不如管住嘴,迈开腿,科学减重、健康享“瘦”,才能长久。

审核:苏倩雯

撰稿:肖辉燕 李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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