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您好,是滨海新区法院么?我们是深圳罗湖口岸边检,被你院限制出境的被执行人张某想通过本口岸出关前往香港,现已被拦截,我们向您通报。”

被边检拦截五分钟后,从民事案件立案之初就“失联”的被执行人张某拨通了执行局刘志明法官的电话,表示愿意偿还全部10万元债务,但需要一定时间筹款。

一件“山穷水尽”的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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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来电话的张某是滨海新区法院某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从民事案件立案伊始就是一名“失踪人口”,长期生活工作在境外,国内无任何财产,申请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2月18日,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案件却陷入僵局。

柳暗花明,限制出境显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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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申请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发现被执行人回国探亲,即向法院提供了该信息。法院当即使用线上边控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3月15日,被执行人意图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被依法拦截。

明理释法,全部履行也要惩戒

在被边检拦截后的第十二天,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将在执案件全额履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及违规出境的行为进行了训诫,并依法对被其处以5000元罚款。被执行人当场向法院承认错误并交纳了罚款。申请人对法院强力及时的执行措施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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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执行局 刘志明、张澍

编辑:徐鹤文

审核:田瑞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