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 光
典型案例
沪EGD***
▲2024年3月6日7时53分,号牌为沪EGD***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赵重公路秀横路,实施了“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100元
沪EWR***
▲2024年3月7日6时22分,号牌为沪EWR***的小型轿车在嘉朱公路汇旺路,实施了“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100元
沪FKZ***
▲2024年3月8日10时57分,号牌为沪FKZ***的轻型厢式货车在基地三路航飞路,实施了“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100元
沪GB6***
▲2024年3月9日12时47分,号牌为沪GB6***的中型厢式货车在永泰路灵岩南路,实施了“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