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人专属微信号」
“你好,泸州110”
“这里发生山体滑坡,赶紧来救灾!”
近期,凌晨2时许
纳溪区公安分局
110指挥中心
接到一男子报警
天仙派出所民警、辅警
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奔赴现场
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
共计派出3车、近20人前往处置!
民警一直与报警人电话沟通
由于报警人表述不清楚
民警未能获取准确的现场位置
只掌握到大概在花背溪一山洞附近
民警一边联系报警人
一边与消防救援队员
以报警人所称险情地点为中心
近2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进行搜索
均未发现任何险情
结合报警电话录音
报警人沟通的情况
民警推测:
这可能是一起谎报的警情
经过摸排和走访
终于找到了报警人
——徐某
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派出所配合调查
经询问
徐某轻描淡写地说:
当日凌晨“吃醉了”
于是谎报了警情
你轻描淡写的打个110
所有警力十万火急
“满山跑”……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已被纳溪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报假警或恶意报警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多次拨打、骚扰、辱骂接警员等扰乱110正常工作秩序的,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拨打110谎报险情或者警情等方式搞恶作剧寻求刺激的,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谎报险情”或者“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不要把报警当儿戏
更不能随意谎报警情,浪费公共资源
把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泸州警队 执着守护
平安泸州 使命必达
发布/泸州公安新媒体
策划/C审核/邹佶宏 审定/谷川
本文@平安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