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中、省先后出台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但镇安县的医养结合工作却不够规范,甚至欠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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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有效提升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根据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医养结合服务中心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各创建单位自评申报、市级推荐、省级复核、网上公示等程序,2023年4月认定镇安县云盖寺镇中心卫生院为陕西省第一批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单位。

经各市考核验收,省专家组评估审定,拟确定镇安县高峰镇卫生院和镇安县回龙镇卫生院为第二批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并于2023年11月予以公示。

然而在镇安县高峰镇中心卫生院仅有4间老年病房,而且和其他病房同处一层,里边还曾住过小孩和青壮年患者。

投诉人问到“医养结合”?主要负责人只是说:“有的医院在试点,我们没有搞,但国家在提倡,我们也没有相应的‘医养结合’人员。‘老年病房’的标志先后贴了两次,最早是去年4月份贴上去的!”

投诉人再来到镇安县回龙镇中心卫生院,“老年病房”在病房区一楼,同时还贴有“安宁疗护床位”,办公室负责人的解释是:“‘老年病房’是‘医养结合’项目的需求,是为65岁以上老人治疗慢性病服务的,床位不紧时可以作为末病患者的人道主义关怀,其他病人也可以入住。”

问到“出现疫情时如何处置老年患者?”回答是:“我们这里不留置,直接送到县中医医院去了。”

再依据《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镇安县的医养结合工作还不够规范。

早在2021年8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二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监管”方面指出: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安全制度。

2024年1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一部门又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医养结合监管”方面指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提供养老服务的场所要与医疗服务区域实行分区管理,做到物理分离,独立设置。各地要督促提供医养结合的相关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老年人生面安全和合法权益。

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民健康、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等相关规划。建立完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原有医养结合政策与本意见的有效衔接,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为何镇安县的“医养结合”工作不够规范,甚至欠真实呢?

投诉人镇安县卫生健康局的各级领导却玩起了太极推手,项局长一再要求与张副局长对接,张副局长却说:“我刚上任,也没有分管。‘医养结合’工作应该由‘老龄办’负责。再说回龙镇离镇安县城仅十几公里,有车的病人都进县城了,没有多少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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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便来到镇安县“老龄办”,“老龄办”的领导不在,又来到镇安县计生协会赵秘书长的办公室,赵秘书长说:“国家没有明确的‘医养结合’政策,镇安县的‘医养结合’分部分,一部分由‘老龄办’负责,‘老龄办’即将划归民政口,方案已经出来了,一部分由信息统计股负责。你们和刘股长联系,我还有事。”

在镇安县卫生健康局信息统计股,刘股长首先说:“我也记不清楚,应该有7家吧,市级有4家,省级有3家,运行比较好的是云盖寺镇中心卫生院。”

一周后又变了说法,既似乎道出了政策与现实的差距,又似乎道出了不规范、欠真实的内因,她说:“上级一直在探索‘医养结合’的模式,现在基本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居家医养(模式),一种是集中医养(模式)。镇安县现在没有一家集中医养机构,回龙镇和高峰镇属于居家医养。集中医养要求太高,每家的项目资金只有3万元,不论人力和财力都很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