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我们有没有想过,为何在古代如此「平凡」的儿童色情、性爱与婚姻,在当代却成为法律、道德、政治、同仇敌忾的禁忌?儿童的色情管制比一般的色情管制严重得多,公共舆论的谴责与批判则压倒性的不同于一般的色情案例。

如果「恋童」真的如此罪大恶极的话,为何人类历史上千年来却无法脱离儿童的性化与神圣性?在古典文学中,儿童女性被描述为纯洁、美丽、青春的代表。在宗教战争中,儿童慷慨赴义是最神圣的指引。圣女贞德更因为是少女而成为神话。

根据法国史学家Philippe Ariès的论证,「儿童」、「童年」的概念在启蒙前的中古世纪完全不存在,是在印刷术、教育学说和启蒙运动的发展中才创造出来的区别。

至于「儿童」如何出现,众说纷纭。卢梭说儿童作为纯洁的象征,目的是为了让儿童脱离基督教义的「原罪」,而让儿童成为「人文主义」与宗教对抗的起始点。也有学者主张马克思主义将儿童的地位特殊化,是为了让儿童在工业革命后脱离工厂,避免剥削的拯救。

恋童问题的特殊性

在1980年代的传播历史学文献中,都预测电视的出现会消灭童年与儿童,因为儿童在那时候成为性化最高峰。就算保障儿童的立法出现,但传媒与资讯的大量传播和资讯传播的方式改变,都让孩子与成人的分界再次缩小。而这点从我们当代往回看50年,似乎已经被证实。

然而后续的发展却完全不同,儿童保护与儿童权利透过公约与立法,从西欧国家输出到亚洲与欧洲边陲。2010年的数据指出,日本儿童性交犯罪中,被认定有恋童症的患者排名全世界第16,真实儿童色情片数量为全世界第6。

日本于1999年颁布《惩治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相关活动及保护儿童法》,明定持有、贩售真实的儿童色情作品非法,但虚拟创作及动画、漫画、插画不在此列。美国国务院据此于2013年在《日本人权实践报告》中将日本称为「制作和贩运儿童色情制品的国际中心」。长期以来日本学界、政治、法律、商业一直在言论自由、创作自由和色情管制中矛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不过,完全无法解释的是,日本性犯罪率却是全世界倒数。对此,联合国不提出任合数据资料佐证,仅以独断的方式指责日本是儿童色情元凶,直到今日。为何人兽、恋尸都不会有这样严重力道的操作?为何其他的性癖都没有这么严重的指责,而仅能够局限于小众的爱好和交流中?

依照多数国家的法律,14岁(日本原定为13岁,于2023年修法拉高到16岁)就有性自主的权利,台湾则是16岁有「两小无猜条款」,可以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下性爱,甚至结婚,取得性爱的垄断权利。然而儿童色情的分界点,在全世界都是18岁,《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的定义也聚焦在18岁。

于是我们得到了一个非常吊诡的结论:有权利性爱的主体,没有权利成为性爱的客体。「恋童」成为了当代最极端的禁忌。人们对于恋童的反应就像是罗马时期对于「弑父」的禁忌一样严重。在古罗马,弑亲的严重性可列为罪中之最,一系列有关暴君与弑君的讨论也是由此而延伸。

然而,我们需要理解,「恋童」如何在当代成为新的神话禁忌?以及如果我们斗胆往下询问,「这个禁忌的合理性」。

问题是,为何恋童会成为当代最重大的禁忌?

或许傅柯(Michel Foucault) 晚期思想的支持者会很直觉地认为这一定和「生命政治和治理」有关,可能是国家与政府为了工业化和经济生产所形塑的新的经济神话。

意即「儿童」概念的出现可能来自于政府权力渗透到国家组织与立法中,让国家得以将人们规范化、将个体的生命纳入统计与法律的管理中,并能够成为国力政策的衡量与施作范围。譬如儿童作为劳力、士兵的年龄规范,可以依照国家需求而有所限制或放宽调整。

但是问题意识的分析最少有两个:

  1. 为什么恋童成为禁忌的理由
  2. 为什么恋童成为禁忌的背后机制

生命政治的概念只能回应第二个问题。因为当代实际上、日常直觉、和法学实践中,对恋童的谴责和裁定并非出于「生命政治的考量」。

如果启蒙后才存在恋童的问题,那一定存在启蒙与恋童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就是说我们的道德系统、道德哲学、道德直觉和概念,因为继承启蒙的概念而产生了恋童禁忌。

那回到启蒙,我们找到了两条线索:

  1. 家长制的理性指导
  2. 人性尊严的传统

这两个概念带来了不一致的分析结果:

  • 家长制的理性指导

反对恋童最常出现的理由在于对儿童理性的理解:因为儿童还没有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他们的理性机制尚未成熟,因此和儿童恋爱不正当。而恋童所导致的儿童行为、决策与影响,因为不是出于儿童慎思的自由,因为儿童没有成熟的理性能够回应真正的决策,所以也是不正当的。

就像是询问儿童要不要拍色情片,因为儿童没有足够成熟的理性来判断效益与利弊,所以可能因为不合理的诱因而答应。如Martha Nussbaum、Amartya Sen、John Rawls等政治哲学家所言,我们认为儿童应该「被保护」,而且这个保护是合理的。

然而儿童色情的问题再次动摇了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我们不是应该承认主体的选择代表主体的偏好与理性吗?如果主体的理性只能够用主体的决策来定义,那儿童的选择不就正是定义了儿童的理性吗?

  • 人性尊严的传统

继承启蒙的道德观,我们可以设想对儿童的恋爱与性爱侵犯人性尊严本身。对没有自主性的儿童所致生的迷恋,本身即侵犯儿童的人性尊严。

我们可以将对儿童的迷恋分成两部分讨论:

  1. 只是单纯的迷恋,没有造成儿童的伤害
  2. 迷恋造成负面效果:A.非直接效果(影响色情市场、促进更多儿童性暴力)B.直接效果(直接致生儿童性暴力)

单纯且没有伤害的迷恋,代表即是最近具有争议的iWin试图对「图像创作」立法,管制二次元、动漫、插画的描绘内容,并藉由主观意识判断是否画作与动画内容为儿童并且具有性意识。在最极端的情境中,我们询问,一个在自己家中,不被任何人所知的阿宅观赏他所珍藏的萝莉色情漫画,有谁成为了受害者?

依照自由主义传统,我们几乎不可能「只因单纯对儿童的迷恋」就构成管制与定罪的理由,因为没有人的权益受到损害,除非在自己家中观看色情漫画的阿宅侵害了自己的人性尊严。然而我们完全无法理解这要怎么「说明」。

所以如果恋童在现在成为禁忌,就一定来自于第二点。但如果是「迷恋造成负面效果」那表示对反对「恋童」的理由立基于负面效果。这是一个科学实证的问题,我们必须有清楚的数据和论证指出儿童色情直接影响了儿童犯罪,而且观看与消费对此有直接的逻辑关系。或许付费的儿童色情因此能够有管制理由,但是免费,对于市场没有影响的儿童色情因此也落入这个范畴中吗?

同时这个论证带来了当代恋童禁忌所不允许的推论结果:经过适当管制的儿童色情应该是能够被允许的实践。可是我们的道德直觉反对恋童几乎是出于对恋童本身的厌恶,而非恋童的市场或经济效果。

于是我们得到了一个当代的悖论:

  1. 我们对恋童的厌恶,源于恋童是对儿童本身尊严的侵害
  2. 我们无法提供此「侵害」一个完整的理论基础

被爱、被渴望,如果在成年人中是一种正面的肯定,那为何在儿童因此就成为伤害?

当代人性尊严的道德观,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康德(Kant)第二批判所延伸的传统,一直到当代政治哲学,自由主义、左派自由主义、权利理论中都有此影响。人性尊严因此在康德后被定义为自主、自由、理性。但是儿童受到家长制保护的理由恰好是因为儿童缺乏理性。

恋童禁忌与启蒙的崩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傅柯的生命政治最多只能在宏观的角度或是结构性的角度才能够起解释作用。启蒙要求人类自律且自由时,与当代国家的家长制出现冲突。

一般而言,我们可能藉由区分主体理性与人类理性(人性尊严)来回应这个问题:家长制保护「个人理性」,人性尊严保护「人类理性」。因为儿童是潜在的理性人,儿童身为「人」本身具有某种抽象的理性价值,因此必须被人性尊严的保护范围所涵盖,并且不因家长制对自由的限制而受到损害。

然而问题进一步复杂化:如果儿童拥有人类理性,并因为人类理性而受到保护,那么既然理性人之间可以恋爱和性爱,基于同样的理性,恋童有任何「禁忌」的理由吗?

我们似乎可以看到「恋童」成为了启蒙哲学到当代间最为突出的紧张关系,呈现了当代的哲学系统与启蒙之间起了根本性的转变,像是典范转移一般,启蒙的规则在当代已经无可避免地成为矛盾。

历史的问题

因为有关「恋童」的哲学与法学中处处是矛盾,我们只能祈求历史给予线索和指引:

  1. 儿童的概念本身是历史性的结果,因此我们要询问和考察儿童的概念如何在历史中建构恋童禁忌是历史性的结果
  2. 恋童禁忌的当代官方理由和「启蒙哲学的道德直觉结构」密不可分
  3. 恋童禁忌的道德直觉中本身有内在不一致:A.内在不一致源自于启蒙的道德概念本身,启蒙的道德概念无法「理解」儿童的意义,因为理性无法就「生理」来区隔。B. 内在不一致来自于启蒙道德直觉与另一些启蒙规范的矛盾(自主、理性与主体的关系)

当代的神学

仔细分析儿童色情的概念,我们被引导到一个难以置信的结论:

  1. 启蒙道德观无法理解「既理性又不理性」的儿童
  2. 在当代的道德关中,保留了中世纪来自于神学的「纯洁」概念

于是「纯洁」的儿童因为纯洁而成为性意识的客体,但又在当代因为「纯洁」而成为性意识的禁忌,不可染指、玷污的禁忌。

然而什么是儿童的「纯洁」?当纯洁必须成为法律的对象时,就只能是刑法的操作型定义,能被犯罪事实所认定的定义。但这和世俗化的法学理论完全不相容,否则我们只能爱上没有前科的人,因为有前科就不再纯洁,或是爱上了没有前科的人,会因此侵犯纯洁而被定罪。

所有能够用以理解「恋童禁忌」的概念在当代都只剩下回到中世纪的「灵魂和宗教意义」。纯洁是一种宗教的概念,而儿童是一种当代的天使与神明,被神圣化因此不可受到伤害,就像是戴克里先的神圣君主一样(编按:戴克里先,罗马帝国皇帝,结束罗马帝国的三世纪的混乱危机,建立四帝共治制,使其成为罗马帝国后期的主要政体)无法直视。

反恋童狂热很可能是启蒙做为普世价值与宗教观结合在一起的结果。

法国的天主教传统与色情管制政策或许是一个重要的案例:法国对于色情的宽容度非常高,裸照、猥亵物、无码色情都不会受罚,但对于儿童色情的管制却非常严苛。对于色情的管制理由也全部立基于儿童保护,如对于X级电影的区分。

法国法律将对15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法定强奸定为刑事犯罪,刑罚非常严苛,为15年徒刑,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和与被告的关系,可以增加刑罚。儿童色情制品,使用和传播儿童色情制品的最高刑罚是五年监禁和75000欧元罚款。但值得注意,法国的儿童色情管制也涵盖虚构创作,但如果被认为具有艺术价值,则不会受到规范。

2019年法国更进一步增加针对儿童色情的管制,将持有儿童色情制品的最低刑期从三年提高到五年,并将儿童色情观众列入性犯罪者登记,并分发给不同机构,以防止这些人在学校、体育协会、医院等与儿童有关的组织任职。

我们似乎能够在法国同时看到大革命与基督宗教并存的理论实践。

当代的思乡情怀

或许当代一直想要保留某种已经失去的世界,不愿意承认,但又想办法要和现在受到承认的道德直觉连系在一起。像是某种「思乡情节」(nostalgia),我们在怀旧一个已经无法可能、无法理解,但又不愿意放弃的道德概念,并想办法塞到世俗化的当代道德中。

美国哲学家MacIntyre认为,John Rawls和Robert Nozick对于「正义」的争论根本毫无意义,因为「正义」这个概念就是一个只有在古代才有意义的概念。所以不管用什么分配正义的理论,都不可能解释正义,都不可能再拥有正义。因为正义是「应得赏罚」,而非「效益分配」。正义只有在有上帝、在有神话、在有目的论、在有轮回的世界中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