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不得超车!

变道超车

对很多老司机来说

是十分熟知的操作

近日

江口有一名司机

强行超车

一顿操作猛如虎

结果砰连撞两车

PART1

右侧超车酿事故

4月3日11时

赣县区优良村村委会路口

视频中可以看到

灰色小车行驶在右侧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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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过信号灯后

右侧道路变窄

灰色小车驾驶人陈某

于是加速从右侧超车

结果与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

随后又撞上对向车道的小车

事故造成灰色小车

车辆大灯、保险杆等部件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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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击的对向车道黑色小车

左侧叶子板、车门等受损

重型半挂牵引车

右侧车头大灯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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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还造成

路边围墙受损、1人受伤

反观这起事故中

驾驶人从右侧超车

是一个非常危险且错误的操作

左侧的大货车体积大

存在视觉盲区

且对向车道通行情况被遮挡

也观察不到车辆情况

图一时之快

强行超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此次事故中,灰色小车驾驶人陈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他两车驾驶人无责。

事故猛如虎

警钟要长鸣

法律明文规定,以下这些路段

都不能进行超车!

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盲目超车

容易导致事故

那正确的超车该如何操作呢?

简单来说就是要选择

正确的时机

正确的路段

采取正确的操作

01

正确的时机

这里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宏观时机:即在天气良好的行驶条件下可以超车,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下,由于视线条件不佳、路面湿滑等因素,一定要避免超车。二是微观时机:当借用车道上后方或对面方向的安全距离内均无来车时,可以采取超车动作。


▲2023年12月4日,赣县区韩坊镇小坌村路段, 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强行超车,事故造成多人受轻微伤。

02

正确的路段

超车要选择平直宽阔、视线良好、左右均无障碍物的路段;陡坡、弯道、隧道、窄桥、交叉路口、铁道路口等路段禁止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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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8日,沙地镇高峰村古迳坳路段,一辆厢式货车在弯道强行超车,结果与大货车相撞。

03

正确的操作

◆ 打开左转灯并鸣喇叭(夜间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提醒前车,然后驶入借用车道。

◆ 与被超车保持一定横向间距,从左侧加速超越前车。

◆ 继续向前行驶一段距离,当可以从后视镜中看到被超车辆后,再打开右转灯,驶回原车道并关闭转向灯。

◆ 不要连续超越多辆车、不要从右侧超车。

▲2023年12月4日,赣县区王母渡岐岭村村委会路口,陈某驾驶小车连续超越7辆车,结果与前方转弯车辆发生碰撞。

开车途中如果遇到

像这起事故中

道路变窄、车道减少的情况

应如何通行?

车道变少:交替通行

当前方车道减少、机动车通行不畅时,车辆需像“拉拉链”一样,左边一辆、右边一辆交替驶入前方车道,有序通行。遇到“拉链式通行”,大家可以记住通行口诀:遇合流,交替走,你走之后我再走;左右左,拉链行,交通秩序有你我。

赣县交警

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驾车上路

请控制好车速

保持安全车距

别急、别抢、别盲目超车

牢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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