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一则案例

一名男子在网约车上

强制猥亵一名女子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

一起来关注详细情况

酒后色胆包天

男子网约车上强制猥亵

刚与黄某某谈完一单生意,阿玲心情愉悦,邀请黄某某去酒吧喝酒。

黄某某一瓶洋酒下肚,酒精上头,渐渐失去理智,他开始对阿玲动手动脚,摸阿玲的手、胳膊,还搂上了阿玲的腰。

阿玲坐立不安,一直推开黄某某的手,而黄某某却逐步试探阿玲的底线,甚至想亲对方,阿玲迅速扭开头,挣脱开黄某某起身说:“我要回家了”,一边在微信上给黄某某发了消息,“我不喜欢做事搞这些,先撤了,胃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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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IC photo(图文无关)

黄某某眼看阿玲要走,便拦住阿玲,并让服务员叫了网约车,和阿玲一同上了车,二人同坐在后排座位。

车辆行驶没多久,黄某某就靠在阿玲的大腿上休息,一边休息一边玩手机。

“司机师傅,麻烦帮我报警!”阿玲忽然向司机呼救。

师傅开着车,这才留意到后座的阿玲和黄某某正在拉扯,师傅立马警告黄某某:“你注意一点!我车内有监控的!”这才让黄某某消停了会,随后,阿玲从后排爬到车内副驾驶座,没过多久,阿玲便下车了。

两天后,阿玲犹豫再三,决定报警。

经审查,被告人黄某某与被害人阿玲均坐车后排,车行不久,黄某某头靠阿玲大腿上休息,期间,黄某某故意用手蹭阿玲的胸部,摸阿玲下体私密部位和大腿内侧,阿玲一直用手将黄某某的手推开,来回拉扯几次后,黄某某强行拉住阿玲,用一只手控制住阿玲,另一只手则伸进阿玲的衣服里。阿玲极力反抗并求助于司机,挣脱后坐到副驾驶位。

黄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宝安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黄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日常生活中

万一遭遇“咸猪手”

“偷拍裙底” 、猥亵等
我们该如何正确维权呢

遇到偷拍裙底、“咸猪手”等事

这样做!

遇到偷窥偷拍裙底、“咸猪手”等事如何正确维权?

首先要坚定地说“不”,用言语和行动提出警告,像用带有威慑力的眼神警告、转身远离、拍打制止,必要时大声斥责引起公众的注意,使侵犯者知难而退。

如果上面的方法还不管用,一定要拨打110报警,必要时请求周围人或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的协助,确保自身安全。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如何正确取证?

取证上,要记录下事发时间和所在地点,有助于后续警方调查。

有些公共场合有监控录像,监控因涉及公众隐私,报警后可以通过警方调取,一般报警后公共场所方都会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在有条件、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第一时间积极地与对方进行对话、交涉,同时通过录音、摄像等方式将对方的行为进行取证。

取证时,偷偷用手机录音、录像,能当做证据用吗?

只要录音行为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录音内容为被录音者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与案情有关,就可以当做证据使用。

事发突然,没来得及拍照、拍视频,取证难时,怎么办?

没有照片、视频并不影响立案,只要有违法犯罪事实,需要追究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就能立案,广大女性遭遇偷窥偷拍、猥亵滋扰要鼓起勇气大胆检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拍摄照片、视频,其他的交给警方处理,一定要对偷拍偷窥裙底、猥亵滋扰勇敢说“不”,及时报警。

偷窥偷拍裙底、“咸猪手”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故意触摸女性身体部位等“咸猪手”行为,情节恶劣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恶意偷拍裙底的行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的,可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如对象为未满14周岁儿童的,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中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再比如将偷拍的淫秽视频、图片进行复制传播,达到一定数量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以此牟利的,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属于人格权益。对侵害人可以要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遭遇“咸猪手”、偷拍裙底
女性不要责怪自己
穿着了什么衣服、说了什么话
这都不是你的错
如果沉默、不抵抗
不法分子会更嚣张
这不仅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也给自己的身心带来极大伤害
一定要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
勇于发声和反抗!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来源:深圳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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