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环球网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披露了一项处罚信息,广西永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永福农商行)因三项违法违规被罚80万元。

桂林金罚决字〔2024〕6号显示,广西永福农商行涉及三项违法违规,一是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二是违规增加小微企业客户融资成本;三是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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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广西永福农商行的前身系 2007年3月14日获批成立的永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9年10月26日,经批准成立广西永福农村合作银行并开业。2021年7月 30日,经批准成立广西永福农商行并开业。

据广西永福农商行2022年上半年报告,该行前十大法人股东包括,桂林兴城福铝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5%,荔浦诺尔特工艺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5%,广西厚荣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04%。截至 2022 年 6 末,该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27.05万元,小微企业加权利率为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