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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潇湘晨报

4月7日,广东梅州市丰顺县教育局发布的一条用人通报备受关注。据通报介绍,两名公费师范生陈某某、孙某某均系华南师范大学定向培养对象,二人与丰顺县政府签订了定向培养教师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县域范围内学校任教至少6年。

然而在毕业之际,两人却背离协议内容,强制违约:其中,陈某某在任教一年后未履约,孙某毕业后直接未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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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无奈,但这不是个例。

他向记者介绍,丰顺县位于广东东部,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程度比不上珠三角地区,“我们这边的学校能招到华师的学生,很不容易。像这样签了公费生合同,没干几年就跑了,还有一个毕业后根本未违约,对我们来说损失也是重大的。”

据了解,二人和丰顺县相关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舟东-西河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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