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是“鲜活的法治”。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2023年龙岩法院审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果,龙岩中院发布2023年度龙岩法院十大典型案件,今日推送第七个案例《龚甲与龚乙撤销婚姻返还彩礼纠纷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该案获《法治日报》深度报道

案情简介

原告龚甲为与被告龚乙结婚,在家庭经济较困难的情况下,向龚乙支付23万元彩礼。婚后不到一年,龚乙因精神异常住院治疗。后龚甲得知龚乙婚前已患有精神疾病多年,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并返还23万元彩礼。

案件审理

本案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运用村规民约,用活用好“家事民情调查”制度,将“调查走访”与“多元化解”同轨并行,深入当事人所在村居调查、走访,同时邀请家事调查员、特聘调解员、镇司法所干部、镇妇联干部、镇包村干部、村居干部等各方力量,从法律规定、善良风俗以及村规民约制定的初衷、等方面入手,引导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理性处理。最终,双方达成返还部分彩礼的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典型意义

近年来,上杭法院才溪法庭辖区结婚彩礼高、离婚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矛盾容易激化等情况突出。调查发现,原有村规民约未对聘金彩礼的数额进行约定,或给出倡导意见。为此,才溪法庭巧用村规民约,对辖区90个行政村的原有村规民约进行逐条审查,提出修改建议14条,重点对聘金彩礼过高或未加倡导的村提出将“倡导聘金彩礼不超过5万元,随礼不超过300元”纳入到村规民约的建议。

代表点评

王昌玉

上杭县才溪镇人大代表、岭和村干部

上杭法院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

本案中,当事人结婚时约定彩礼金额23万元,明显高于我们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且对于大多数农村家庭而言,该金额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移风易俗工作迫在眉睫。上杭法院才溪法庭通过对辖区村规民约进行审查,建议将“彩礼聘金数额不高于5万,随礼不超300元”列入村规民约。而且,村居法官在个案办理过程中,从村规民约制定的初衷、法律的规定以及善良风俗等方面,联合家事调查员、特聘调解员、镇司法所、镇妇联干部、村居干部等多元力量,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同时,促进文明乡风转变,推动基层自治善治。

供稿:审管办庄培玲、上杭法院张静

声明:转载须注明来自“龙岩中院”公众号,且转载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歪曲、篡改原意。

▼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龙岩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