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日本和中国有些地区有这样一个悲伤的习俗,就是父母到达一定年龄之后,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病重就会被带到某一处。荒郊野岭让他们自生自灭,也就是让他们也就是等死。
看到这样的习俗,我不禁想起了二战时期美国总统罗斯福曾经提出四大基本自由,其中有一条便是免于饥饿的自由。但是这种事情在古代堂而皇之的发生,为何?生产力低下,导致不得已而为之的结果。这也充分说明了只有经济发展才是最根本的人权,保障人权最好的方式也是最基本的要素就是经济发展水平的进步,其实人世间大部分的苦难都是生产力不足导致的。
类似的这种事情在我国的古代也曾发生过,以及云南的傣族也曾经有过这样的习俗。本质上都是父母年老体衰之后不再具备经济价值,反而成为经济上的负担所导致的,不得以牺牲老人来保全年轻一代所做出的无奈之举。
推而论之,从这件事延伸来看我们个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其实也是一样的,当一个人不再为自己的生计发愁的时候。他也就不会和别人争抢一些鸡毛蒜皮的资源,在他的社交群体之中也会相对的比较和谐安定。因为在富裕的群体当中是不需要为了生存资源而互相倾轧的,人与人之间相处也自然比较融洽。个人的心态也比较平和。
反之,如果一个人每天都在生存线上挣扎,他的脾气一般都会非常暴躁,他生活的群体必然也是互相算计,互相倾轧。因为这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他们要为了有限的资源而竞争,而奋斗。在这过程中,就难免会产生不好的行为与举动。
所以无论是对国家还是个人来说,经济是一切的基础,只有生产力的提高并使国民变得富裕,才能尽可能的减少苦难和悲剧,所以经济发展才是人类最重要的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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