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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人们期待已久的迁西县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被捕案,终于迎来了处理结果,河北纪检监察机关,在河北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组成的工作组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对22名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从调查组公开的情况看,除最高检定性的当地检察机关在马树山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当即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外,河北省纪委监委等组成的调查组认定,包括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涉及本人及其他应由上级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回避未回避,应报告未报告,违规研究办理在内,和“迁西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不全面,刑事拘留措施适用不当”,及“迁西县检察院错误作出批捕决定,错误提起公诉,未严格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三方面存在的问题。
青锋注意到,“工作组对马树山反映的10个具体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尚未发现存在其反映的问题”,这和当初青锋判断马树山未经自己调查核实,就将他人隔墙扔到其家中的材料,署上自己名字,分别于“2023年8月8日、9月4日、10月15日、28日、11月12日、12月4日”“以‘迁西县委、县政府两大院部分党员干部、迁西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部分党员干部’的名义,先后向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唐山市委书记邮寄举报信”,尤其是连同举报迁西县“县委书记李贵富、县委组织部部长郑艳华在政治生态人事任用上的不正常、不正当的腐败问题及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举报和说明’、‘迫切呼吁县政府有关县长和县城乡建设住建局、栗乡街道办党工委领导”应及时停止该“县城关内主街道进行亮化工程的举动”的“两封信邮寄给30名迁西县委县政府、县直单位、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等,确为不妥。
也就是说,作为一个老党员,一个退休老干部,关心当地经济发展,尤其是针对当地出现的不正之风,有责任有义务向党的组织,以及上级机关反映,或者说用老百姓常说的进行举报,但其将自己未经核实的相关情况直接寄给30名迁西县委县政府、县直单位、乡镇主要领导干部等,则有违举报程序及原则,一旦被查实寄给30名迁西县委县政府等干部的信中反映的情况不属实,那定其为诬告陷害,则一点都不为过。
只是在处理马树山举报过程中,当地有关部门很可能凭长官意志行事,事先没有对该案件的定性及查证严格依法办事,而匆匆忙忙就对马树山实施了强制措施,并经过公安、检察院两个司法机关,甚至已经到了起诉法院这样的阶段,“忙中出错”,被媒体公开报道,最高检及时介入,马树山方才躲过一劫。
客观地说,如果是李贵富,或者涉及到的县委组织部部长郑艳华到公安机关报案,而当地公安机关又确实如河北省调查组查清的那样认定马树山反映的10个具体问题,“尚未发现存在”,马树山就不是像现在一样,被所在党组织批评教育,而真有可能被定性诬告陷害了。这一点,期望有关网友反映问题或进行举报时,一定要予以借鉴,切莫仅仅靠意气或义愤填膺行事,而是要做到反映的事实确凿,程序合法。
应该说,河北省的处理决定中,“调查中发现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其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河北省纪委监委已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这一点是不少网友最期待看到的。由此,大家应该相信,但凡有人胆敢涉嫌违纪违法,早晚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说到这里,不能不大胆猜测一下,河北迁西马树山举报县委书记被捕案,22人身陷其中并被处分,与其唯长官意志办事应有一定关系。
而今,河北省以事实向广大群众证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依法依规反映问题、表达诉求。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只是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