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南通一母亲为了争夺三套价值600万的房产,将亲生女儿强行送进“疯人院”半年之久。

入院后,走投无路的女儿写下一封求救信,哀求道:“我是一个正常人,求你们救救我,让我尽早出院。”

事件被曝光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要求“放人”的声音四起,甚至惊动了人大、政法委等多个部门。

然而,当事母亲却坚称,“我女儿就是精神分裂症,从表面是看不出来的。”

那么,真相究竟是什么?母女二人后来又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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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疯人院的求救

2010年,一封来自精神病院的求助信,在社会上引起了一阵轰动。

这封信出自朱金红之手,当时,她正在江苏省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所谓的精神病治疗。在信中,她表示,住院期间,她每天都要服用超过两种的精神类药物,如果不吃,就会被十几个工作者绑起来,接受电针治疗,并强行喂药。

由于反抗,她的药量也被加大,比如,奥氮平从最初的一粒逐渐增加到3粒。这种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其中含有大量的镇定类成分。

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病情严重了,就加大药量,这一切看上去都很合乎常理。

可问题是,朱金红坚称自己压根就没有病,是遭人绑架,被强行送到医院的。入院当天她连主治医生是谁,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她认为这严重违反了正常的就医流程。

到这里,可能又会有人说,精神病都说自己没有病。

这正是大多数人的正常思维模式,而这也恰恰从侧面证明了一个问题,就是一旦被贴上精神病标签,就很难甩掉;一旦进入精神病院,就很难再出来。

身在精神病院的朱金红,所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如果反抗,就会换来强制性的治疗。如果顺从,就得配合治疗,乖乖吃药,吃得浑身酥软无力,精神上更备受煎熬。

所以,她在信里写道:“我郑重请求卫生局领导救救我,让我尽早出院。”

除了求救信,朱金红还拟写了一份遗嘱,里面提到,如果她在精神病院遭遇不测的话,名下的三套房产就捐给当地慈善机构,用以资助困难人群。

“强行送医”和“三套房产”放在一起,很难让人不怀疑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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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底是谁为了得到房产,将朱金红绑到“疯人院”的?那封求救信中,似乎也给出了答案,正是朱金红的亲生母亲唐美兰。

母女反目的祸根

朱金红是朱家中最小的女儿,也可以说是最有出息的一个孩子,毕业于南京大学的经贸日语系,并在2000年又前往日本发展,赚了不少钱。

毕竟是出身经贸类专业,她自然十分懂得理财。当年,手里握着大把资金的她,瞅准了房地产的发展势态,先后在北京、上海以及南通地区购置了房产。

但由于人远在国外,朱金红便将房子交由母亲唐美兰代为打理。但让她没想到的是,房子后来竟成了母女二人反目成仇的祸根,也成了其入住“疯人院”的通行卡。

按照朱金红的说法,母亲唐美兰性格十分强势和偏执,自己不管做什么,都得顺着她的心意来。

直到2007年,朱金红在日本接到了几通南通邻居打来的电话,他们抱怨道,唐美兰把房子租给了一些不务正业的租客,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

得知此事后,她立刻打电话给母亲,责备之余,没控制住还说了句气话:“如果你再胡乱出租,我就把房产交给其他人打理了。”

此话一出,唐美兰认为女儿忤逆了自己,顿时火冒三丈,和朱金红吵了起来。最终,两人不欢而散。

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唐美兰开始对外宣称“朱金红有精神病”的消息,并且姐姐朱凤和朱慧等人也加入其中,一起帮忙宣传。

那时,朱金红的同学、朋友等人,经常莫名其妙接到电话,被告知这件事情。

得知母亲的所作所为后,朱金红非常委屈和失望。于是,2008年9月底,她匆匆回国,在瞒着唐美兰的情况下,赶去上海和南通两地,终止了和租客的租赁关系。

为了避免和母亲再起纷争,她做完这些后,没有回老家,直到12月才回南通,并住在了北郭新村。

可纸包不住火,唐美兰这边很快就知道了,立马带着大女儿、女婿等人上门寻人。

但他们的架势不像是找人,而像是“绑架”,以至于还惊动了警察。但唐美兰没在怕的,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女儿,她有病,我得送她去医院看病。”

后来,还是经过警察的多次调解,加之同学的帮助,朱金红才得以逃脱。

而在2009年5月,这样的戏码在北京又上演了一次。再次逃脱的朱金红,被逼无奈,只能于8月再次飞往日本。

朱金红称自己回到日本后,由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失去了经济来源。所以,2010年3月,她又回到了国内,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母亲唐美兰。

因为她觉得,时间和亲情早已将母女之间的不愉快冲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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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万万没有想到,3月5日,母亲便带人再次将其“绑架”。随后,又不顾她的反抗,把她强行送到了精神斌院。

各执一词

入院后,朱金红在里面度日如年,多次向同学和朋友求救,委托他们联系了一个代理律师,以寻求法律援助。

随着求救信和遗嘱的公开,很多人心疼朱金红的同时,也在谴责唐美兰太过自私和狠毒。

然而,面对公众的谩骂,唐美兰却另有说法。

她说:“我女儿患的是精神分裂症,单从表面上看,根本看不出来。”据她所说,朱金红有4年的精神病史。

在去日本前,她在国内有过一段婚姻,因男方婚内出轨才离的婚。后于2000年,同第二任丈夫井上诚结婚,并定居在了日本。

日本多是男主外,女主内,在这种生活方式下,成为居家主妇的朱金红,很少有机会与外界接触,加之上一段婚姻失败的刺激,她慢慢出现了失眠、焦虑等症状。

直到2006年8月,随丈夫在东莞工作的朱金红,遭遇了一次抢劫。由于惊吓过度,她的精神状况日趋严重,并伴随被害妄想症,经常怀疑丈夫有外遇,想要毒害她。

2007年3月,她独自回到了南通。这之后,唐美兰和大女儿多次陪同她前往南通第四人民医院就诊。

经过家人的悉心照顾、配合药物治疗,朱金红的病情才得以好转。2008年8月,她回到日本生活。

但因为没有坚持持续服药,精神分裂症又复发了,且更加严重,认为丈夫想要谋财害命,于是,选择与其离了婚。

12月底回到南通后,朱金红怀疑母亲和姐姐等人,也想谋害她,搬到了北郭新村。接着,就发生了朱金红所说的第一次“绑架”。

但唐美兰解释说,“我这么做,完全是出于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担心,我害怕她出意外。”一边说,一边抹泪。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唐美兰对朱金红做的一切,都单纯是因为“母爱”二字吗?

另有所图

首先,整个事件的有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精神病?

唐美兰坚持说自己的女儿有长达4年的精神病史,而当事医院也多次公开表示,根据院方的诊断,朱金红确实为精神病。

至于医院的是如何判定的,我们就不去深究了。但唐美兰完全是空口白话,她几乎没有论据可以证明朱金红有病。

除了那张其女婿靠职务之便,偷盖公章,出具的假患病证明。事后,这个女婿还被踢出了警察队伍。

相反,证明朱金红是个正常人的论据,却十分充足。

朱金红的好友杨云(化名)表示,“金红的精神状况,包括思维能力绝对是没有问题的,从求学、工作到出国,她一直是我们的榜样。”

2007年底,唐美兰曾找到杨云,告诉其朱金红有精神病。但杨云并不相信,为此,她和朱金红还一起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显示二人均正常。

并且,朱金红的代理律师,在与之打过交道后,也同样坚信她没有患病,“她的谈吐气质,以及遇事的处理能力和冷静程度,甚至还高于我。”

另外,朱金红的大伯朱颂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泣不成声:“我身体不好,帮不上金红的忙,求求你们,救救她吧。”

更重要的是,入院3个月后,朱金红曾在律师、唐美兰等人的陪同下,在苏州进行了一次司法鉴定,结果证明她思路清晰、精神正常。

可唐美兰为何还要把女儿送进精神病院呢?自然不是因为母爱,而是另有所图。

就在朱金红入院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9日,唐美兰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认定“朱金红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以此获得其名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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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她又以出院为条件,要求朱金红交出身份证、护照以及存折等物品。

再后来,在社会要求“放人”的声音越来越大后,医院认为朱金红已经符合出院标准,但唐美兰却迟迟不去接人。

这里需要说明下,按照当时的行业规范来说,病人是谁送的,就必须由谁接走。借此,唐美兰提出,只要女儿签了财产转让书,她就来接人。

就这样,朱金红只能继续带在医院里。直到6个月后,9月14日,唐美兰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才将其接出医院。

但对朱金红来说,她依旧没有获得自由,因为母亲把她软禁在了家中,不准她和外界有任何联系,甚至去洗手间,都要跟她一起。

好在最终,她趁着唐美兰睡着的时候,逃了出来。彼时,重获自由的她,脸上尽是笑意。

在好友的帮助下,她补办了证件,头也不回地踏上了日本的飞机。

2014年6月,法院宣布了终审判决,驳回了唐美兰提交的“朱金红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

期间,为了规范精神卫生工作、维护患者的正当权益,我国通过并施行了《精神卫生法》。

结语

母爱从来不是打着为子女好的名义而另有所图的工具,也不是为了一己之私而禁锢子女的枷锁。

唐美兰这样做,不仅亵渎了母爱,还斩断了她与朱金红的母女之情。日后,不知她是否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