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精神,发挥好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决定开展第三届(2022-2023年度)福建省“最美家政人”推树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树福建省“最美家政人”,宣传展示新时代我省家政人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和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高尚情怀,进一步激发家政服务业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关注家政服务业、关心关爱家政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我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
· 二、组织机构
主办:福建省财贸轻纺烟草医药工会工作委员会
主办: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工会联合会
承办: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组织单位共同成立推树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活动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及监督工作办公室,均设在省家庭服务业工会联合会,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推树人数
在全省范围内推树优秀家政从业人员20名,涉及业态、工种及人数如下:
(一)家务服务8人:保洁、整理收纳、搬运搬家、家电清洗、维修等;
(二)母婴护理4人:新生儿及产妇照护、婴幼儿早教等;
(三)家庭照护4人:老人、病患照护等等;
(四)家政培训师4人: 家政培训师、家政经纪人。
· 四、推树条件
被推树的家政从业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22周岁至55周岁,从事一线家庭服务工作3年(含)以上,且在推树年度内仍从事家庭服务行业;
(二)从业信息已通过商务部信用信息平台审核,且为福建省家政行业“掌上职工之家”平台绑定的行业职工;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心向善、遵守职业道德,无重大责任纠纷,无不良社会记录;
(四)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精湛、事迹突出、客户满意度高;
(五)持有人社部门印发的家政服务员、育婴员证书,或民政部门印发的养老护理员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印发的中级岗位能力证书者优先;
(六)在各级家政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奖项者优先。
· 五、工作安排
(一)申报流程:每家企业工会择优推荐1—2人,于4月30日前将推荐对象相关申报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考察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线上投票:初审通过的“最美家政人”将通过“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公众号开展网络投票(投票方式另行发布)。
(四)评审公示:召开评审会,结合线上投票、线下评审情况,确定推树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五)学习宣传:在全省家政行业中广泛宣传,组织广大家政员学习“最美家政人”先进事迹。
(六)建档入库:被推树的第三届(2022-2023年度)福建省“最美家政人”,将录入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优秀家政员”档案库,作为今后个人和所在企业评先评优及享受相关待遇的依据。
(七)退出机制:“最美家政人”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撤销“最美家政人”称号:
获得“最美家政人”的个人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
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出现其他不宜再作为我省“最美家政人”的情况;
被撤销“最美家政人”称号者,原则上自撤销称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再享有评选资格。
·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申报表盖章(见附件)及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年及以上客户服务合同复印件
推树年度内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证件照1张、生活或工作照3张(不小于3M)
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可选)
推树年度内获奖证书复印件(可选)
视频(可选、长度不超过3分钟)
·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家庭服务业工会联合会,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17号银都大厦403。
联系人:吴小峰、林青青
联系电话:13645019957、18250196897
电子邮箱:fjjiaxie@163.com
※ 详情请参考下方通知文件原文。附件于文末扫码识别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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