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通报如下:

2024年第一季度,全体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件,其中院领导8件、其他检察人员4件。

下一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将把坚持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传导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的责任压力,抓紧抓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坚持每个季度向社会公布记录报告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