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DIP(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推行之日开始,认为它们是为控费而生的观点一直存在。还有部分医生抱怨,总感觉被捆住了手脚,面对病种付费标准感觉心慌慌,生怕一不小心过了线。针对这两种声音,4月9日,医保局连发两文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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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一:DRG/DIP单纯为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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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发文截图

医保局的发文指出:从大数据和逻辑来看,一个地区的住院需求、疾病种类及费用应相对稳定。保系统认可过去的费用合理性,并据此以一定速度(每年增加约7%)预测该地区的医保支出。对医院而言,住院费用在增长;对患者而言,费用增长也在预期之内,似乎是双赢。经济增长有限,不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群众将感到就医负担加重。但医疗市场的不透明和单向性,使得群众在医疗领域缺乏议价权,若无适当管制,费用增速恐将持续前些年的两位数。

在DRG/DIP支付体系下,整体上医疗机构将获得比前一年多7%以上的住院收入。若医疗机构能降低成本、遏制不合理诊疗,增长将更加可观。

然而,谁能在这一体系下获得更多,取决于医院的管理水平。只有那些能在保证治愈患者的基础上实现更大盈余的医疗机构,才能在DRG/DIP体制中脱颖而出。

因此,DRG/DIP不仅是对医疗费用的调整,更是对整个医疗生态的重塑。

误区二 DRG/DIP捆住医生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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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发文截图2

在当前的医疗环境中,不少医疗机构和临床医生担心病种付费标准会束缚他们的治疗决策,只因生怕超出付费标准。

医保局发文指出:这种担忧实际上是对DRG/DIP的一种误解。DRG/DIP的核心其实是一种分组和组合的逻辑,将过去杂乱无章的病例归纳到有限、有序的分组中,便于管理和付费。这些分组并非随意,而是基于历史数据的平均数法则。每个病组(病种)的支付标准都是基于病例的相对平均值确定,并非最高限额。

因此,支付标准往往高于简单病例的费用,而低于复杂病例的费用。医疗机构收治的患者,有些费用高于标准是正常的,因为也会有费用低于标准的病例带来盈余。只讲亏损病例,而对“赚钱”病例三缄其口,显然有失偏颇。

DRG/DIP的初衷并非让临床医生过分关注病组和支付标准,而是希望他们专注于治疗和合理诊疗。只要医生精研医术、控制成本、合理治疗,节约下来的费用将得到医保的激励和补偿,医疗机构也能因此获利。

如果医生过分关注病组和标准,可能导致医疗行为变异,治疗服务不足,最终损害医院声誉,甚至面临投诉和监管。更糟糕的是,若医疗机构将DRG/DIP的盈余与医生绩效挂钩,将可能引发医生为了个人利益损害患者利益,这对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医院口碑都将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医疗体系异常复杂,患者情况各异,有时会出现治疗费用远超病组标准的情况。为此,DRG/DIP设置了特殊病例支付制度,对超标准病例可按实际费用结算。

因此,DRG/DIP并非束缚,而是推动医疗体系更加科学、合理的工具。医疗机构和医生应理性看待,以患者为中心,以合理诊疗为目标,共同推动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国家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