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 4月8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西泰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农商银行”)被罚款12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对超比例质押股权的股东限制表决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转嫁押品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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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时任泰和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营业部总经理邓先锋因对该公司未对超比例质押股权的股东限制表决权;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泰和农商银行南溪支行行长康文煌因对该公司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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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泰和农商银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邓海云因对该公司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泰和农商银行行长刘云松因对该公司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泰和农商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李彬彬因对该公司转嫁押品评估费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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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农商银行成立于2004年,江西兆宏置业成员,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左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