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和举报是老百姓的权利,当老百姓在生活中遇到相关部门侵害自己合法权益或者是其他老百姓、利害人的合法权益时,那么,老百姓就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的行为,或是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的行为。

不过实践过程中,很多老百姓通常会把投诉和举报混为一体。但其实,投诉和举报是不一样的,是两种行为。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投诉与举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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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第三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投诉。投诉人与行政机关对其投诉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

简单地来说就是,投诉就是指权益受到侵害以书面形式要求行政部门对侵害其权益的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为。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者本人,与投诉事项之间具有利害关系。

而举报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第三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的,属于举报。举报人与行政机关对其举报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也就是说,公民或者单位依法行使其民主权利,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检举、控告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为。举报可以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线索的行为。

举报方式一般主要有三种,信函举报、电话举报、当面举报。

所谓地电话举报,就是举报人在掌握了一定的案件线索之后,以电话的方式向受理此类案件的举报机构或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电话,就要看当事人举报的是啥事了,举报电话都不一样的,每个类型的案件都有一个具有针对性的举报电话。

所谓地信函举报,就是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以书面的形式寄给受理此案件的举报机构或都有关部门。大家在以信函举报时,一定要掌握好了有关部门的邮寄地址或是举报邮箱,避免因寄错地方而被不予受理。

而所谓地当面举报,那大家应该都能理解,就是掌握了违法行为线索之后,自己亲自去当地的有关部门,举报某违法行为。总之,凯诺律师要在这里告诉大家的是,投诉和举报是老百姓的权利,但无论是投诉还是举报,大家千万不能有夸大其词的表现,投诉或是举报的事项,必须要真实,客观,不能故意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可能就会对自己不利。

投诉、举报之后,如果有关部门没有针对自己所举报、投诉的事项进行核实调查,未作出任何处理时怎么办呢?

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的事项之后,应当要马上针对老百姓所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实存在侵害老百姓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是存在其他的违法行为,那么,有关部门应当要针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可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一部分的投诉、举报事项却会石沉大海。据山东的一位当事人反映说,自己在去年的时候打12345投诉了某部门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当时接线人员说让自己等一个星期左右,一个星期后会给自己答复,然而,这位当事人直至到现在也没有接到处理结果,完全没有了消息。

还有一位当事人咨询律师说,其投诉的是关于违法占地的行为,但让自己没有想到的是,打12336等通过其他渠道举报此事之后,有关部门明明告知自己会在一个月内调查核实,之后会作出处理结果,然而等到期限届满,有关部门也没有作出处理结果。

事实上,类似于这样的情况非常多,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事项之后,如果没有启动调查核实,更不把投诉、举报一事放在心上,没有作出任何的处理结果等,那么我们当事人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针对投诉,有关部门未处理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针对举报,有关部门在接到查处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查处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在两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那么,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可以针对哪些行为投诉、举报呢?

征地拆迁是一项关系着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活动,严格来讲,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的规定的程序来推进征收工作。然而实践过程中,极个别的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征收项目,往往会采取各种威逼利诱的方式强行占用土地。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我们被征收人有权针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如果遇到以下几种违法占地行为,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1、未经审批,实际占用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相关部门需要在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后,才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征地,才可以实际占用土地。所以,如果相关部门并没有审批手续,就强行占用了耕地,那么,被征收人一定不要手下留情,可以马上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2、拆分审批,少批多占。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任何人都不可以违法占用,哪怕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推进,用多少土地就报批多少土地,不可以用少报多,也不可以拆大改小规避审批手续等。因此,实践中,如果广大被征收人遇到了拆分审批,少批多占等这几种情形,一定要投诉、举报,要求有关部门查处他们的违法行为。

3、以租代征,规避审批手续。以租代征是征地拆迁中非常多见的,就是通过租赁的方式,永久并实际占用土地,每年给予被征收人多少的租金,这样既达到了低成本征收的目的,同时也达到了实际占用土地的目的。但这里凯诺律师要告诉大家,以租代征是不合法的,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投诉、举报是我们老百姓的权利,无论是在征地拆迁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一旦遇到相关部门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或是侵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等,那么,我们一定要勇敢地打投诉电话,或是以书面的形式举报,投诉,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