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武涛律师 发文称,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接受@仝卓先生的委托,指派武涛律师就新浪微博用户“仝卓工作室”在新浪微博平台发布的相关内容,发表声明。

看了武涛律师的声明,武律师是将律师函和律师声明明确分开处理的,这显示出武律师的专业性。

有一些律师分不清律师函与律师声明的区别,发律师声明时实际上发的是律师函的内容。而武律师是在发送律师函之外,另行发出了律师声明。

简单地说,律师函是发给特定的主体的,是向特定主体主张权利的。而律师声明,一般是发给不特定主体的,也就是发给公众看的,因此律师声明的内容应该更慎重,如有不实,极易侵犯他人人格权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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