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浙江一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讣告》,透露出的信息是,该所青年律师孙某于4月6日遇歹徒袭击,后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这一消息,瞬间震惊了法律圈,尤其是律师界。

各方媒体迅速转发了这个消息,表达震惊、谴责、愤慨之余,不约而同的提到了近些年发生的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的遇袭事件,言下之意,暗指律师遇袭可能与案件代理有关。有些自媒体干脆用到了去年11月份发生的女律师开完庭当街遇袭事件,“难道律师已是高危职业了吗?还记得上一个被对方当事人用榔头袭击的律师吗?”

不出所料的是,在这则新闻的评论区,很多留言的内容是趁机表达对于律师的不满,可谓触目惊心。这仿佛已经成了网络惯例,一有某个人员的遇害,评论区往往都是基于自己对于人员所在行业或是交往经历的不满,推演到对于遇害者遇害遭遇的评价。即便是天天为他人解决纠纷、时时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行业,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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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留言区,不少的律师人员,在听闻同行遇害时,也是第一时间想到了跟案件代理有关。有知名律师在微博转发律所的这一“讣告”时,虽然也说情况不明,但随带的评语却是,律师做案子要有理也不要过激,不要逼人太甚,遇到偏执极端的当事人,要果断拒绝,迅速远离。如此的评语,可见内心已经将律师遇袭跟案件代理联系了起来。

一起刑事案件,仅是被通报了案件结果,可在网上的评论区,仅是因为遇害者的律师身份,就已经被公开揣摩出了案发原因,顺势而为的,一场网络互撕的局面呼之欲出。

幸好,有媒体及时报道了案件的大致细节。据地处事发地所在省的“橙柿新闻”今天下午报道,据知情者透露,4月6日清明假期,孙某回老家,刚下车就遭遇了袭击。可能因为类似造房子引发的邻里纠纷,邻居拿了柴刀突袭,导致孙某头部等多处受伤。后送到医院抢救,抢救无效去世。

之后的傍晚时分,当地警方发布了“警情通报”,明确了律师遇袭的原因,是跟邻里建房纠纷有关。言下之意是,就是跟律师代理案件无关,以此来消除此类的网上猜测。“极目新闻”的报道更为直接,“一名知情人士向极目新闻记者透露,目前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有工作人员正赶往孙律师老家,初步了解起因是邻里纠纷,不是因为其办理的案件。”

任何暴力事件都应该受到谴责,任何的矛盾纠纷,都应该应该通过理性的方式解决,而不应该动辄诉诸暴力解决。这是社会文明和谐的需要。可惜遇害律师年仅34岁,人生才刚刚起步就猝然而止,令人惋惜……

但每次发生类似的律师遇袭事件,网友对于暴力行为的评论,更是令人惋惜和震惊。就像今天的案件,案发原因还没得知,网上已经开始沦为互相指责。这分明就是一场信任危机。

对于法律行业而言,肩负着帮人定分止争、维护合法权益的职责,这本是一个利人利己的行业。从业者,应该本着公开、公平的心态,以自己的作为,赢得自己的案件当事人,包括对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网上所称的,律师就是“销售”的观点,本身就是错的,却在业界应者甚众,着实令人警惕。如此的认识,很容易让自己排出法律行业特殊的职业要求,跟当事人对法律行业特殊的职业信任,对立起来。此观点传播开来的话,会让案件当事人、社会大众,如何认识和理解律师?

此外,还是要重提突发事件的情况通报以及媒体报道的及时公开。一发生突发事件,往往都是只听到只言片语的结果报道,却少有具体案情的通报及报道。久而久之,网上最盛行的热点真相还原途径是,通过评论区的“知情人”留言和自行脑补。如此的事实不清、成因不明,很容易在网上形成基于各自生活经验而成的事实推演,进而是传的“有鼻子有眼”,其实不过是互不信任、恶意揣摩的观点对立罢了。

犹如本号曾经多次说过的,对于恶性暴力事件最好的避免方式,是全面及时的报道事件的全部真相及形成原因,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分析和讨论其成因,找到矛盾激化的症结所在,加以解决和警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下次类似事件的发生,而不是仅限于震惊、愤慨、谴责。如此的前提,还是信任问题,要相信经过公众的充分讨论,是可以帮助解决此类事件发生的。

今天的律师遇袭事件,及时的警方通报,避免了网上一场关于律师职业形象的又一场场论。还是那句话,一个人的不幸,就是所有人的不幸。这不仅仅是针对本次律师遇袭事件,包括那些网上没有得到真相就攻击律师的言论者,同样也会成为如此不信任环境下的下一个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