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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业中,法治建设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近日红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和农业相关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贾某为张某收割甜菜,双方对于收割的甜菜亩数存在争议。贾某称因为甜菜地洼,所以有一部分甜菜并未收割,但其索要的甜菜收割款是按照其收割的亩数用GPS测量计算的,并不是按照整体甜菜地的亩数计算的,并且双方在收割前签订了甜菜起收协议,协议中明确提出了因为地洼不能起收的部分贾某不承担责任。张某辩称由于贾某没有全部收割,后期张某只能找别人起收那部分甜菜,既然别人可以操作机器进入洼地起收,为什么贾某不可以?所以贾某并不是因为地洼不能起收,而是其个人觉得麻烦不愿意起收,且因为过了起收的时间,所以张某后期起收比正常起收多花费了10 000元,张某认为这笔费用应该由贾某承担。看着双方唇枪舌战、剑拔弩张的状态,承办法官崔海波决定先将二人分开,由他和红星法庭庭长李丽娜分别进行沟通。

了解到双方有过多次合作,只有这次产生了矛盾和争议,崔海波和李丽娜便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劝说,在两位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当事人的态度也都有所缓和,贾某说自己绝对不是恶意不给张某全部收割,但是确实因为未收割完导致张某产生了其他支出,所以他愿意承担张某多花费的10 000元。张某听后也认可了贾某用GPS测量的收割土地亩数,并同意给付相应的起收费。张某通过李丽娜给付贾某起收费共计43 850元,双方当庭出具了一份交收据,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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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贾某和张某离开时,承办法官叮嘱道:“生活中难免出现摩擦,丰收本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不要为了逞一时之快影响自己的情绪,也伤了彼此之间的和气。”二人听到后相互看了看,不好意思地笑了,一起走出了法庭。

今后红星法庭将持续发力,真正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中体现法治担当,以法治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审|李丽娜

二审|郝 焱

三审|张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