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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广西法治日报》“清明时节忆英烈 精神品格永传承”专栏刊载“攀登司法为民高峰”,缅怀全国模范法官、原隆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登林。

黄登林,生前系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7年7月1日,他在加班时,突发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被送往医院抢救。同年8月1日,因救治无效,他的生命定格在48岁。

从事法院工作24年,黄登林受理案件1000多件,调解矛盾纠纷1000多件,他所办的案件调解率和撤诉率都在97%以上,而且100%自动履行,没有上诉,没有申诉,没有投诉。

黄登林曾先后被评为第一届感动百色十大人物、首届感动百色政法先锋十大人物、百色市优秀共产党员,广西法院先进个人、十佳法官、优秀调解能手、办案标兵,广西政法系统“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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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登林(右二)生前进行案后回访

“我已经过上好日子啦!”近日,隆林各族自治县隆或镇伟领村村民马福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现在除了种植50亩油茶树,还做杉木生意,日子越过越好。这就是对登林最好的交代吧。”

马福东是隆林县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登林生前对接的帮扶户。

提起黄登林,马福东这个硬汉的眼睛模糊了:“登林非常关心我们家,尤其关心我女儿阿妹的学习,现在阿妹考上了大学,希望她好好读书,毕业后为社会多做贡献,不辜负登林的关心。”

斯人已逝,思念永存。黄登林走了将近7年,但似乎从未离开,群众心里有他,“战友”心里更有他。

“我们不是为了办案而办案,而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争端,所以必须了解、走近当事人”,这是登林经常对同事们说的话。

隆林县法院法官黄继文回忆道:“在德峨法庭工作期间,登林教会了我许多,为今后办案打下了坚实基础。”

“黄登林虽然离开了,但他的优秀品质像一盏明灯为青年干警指明方向,让我们在法治道路上不迷茫。”曾经担任黄登林法官助理、目前已成长为隆林县法院法官的汪舟说。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而前行,是最好的纪念。

“登林的忠诚履职、司法为民情怀,永远值得我学习。”2023年度“黄登林式好法官”、隆林县法院德峨法庭负责人黄海矿说。

陈某与李某强于2010年底按照农村习俗办了婚礼,2013年补办结婚登记。两人婚后,陈某经常遭家暴,村委会及公安机关多次上门处理,均未解决。

黄海矿了解情况后,与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前往他们家中调解。

但夫妻二人感情已破裂,最终,在有关部门调解下,双方于今年3月20日解除婚姻,并妥善处理了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

虽然双方解除了婚姻,但黄海矿还是从刑事和民事两方面对李某强进行释法说理,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家暴行为会触犯刑法及承担刑事责任。

“不能就案办案,这是登林叮嘱我的。无法挽回的婚姻已成定局,但‘隐患’还在,以后可能会出现新矛盾,所以要从根源上去解决问题。”黄海矿表示。

让怨气戾气变和气。近年来,德峨法庭创新运用黄登林“五大调解法”,努力化解多民族地区的各类纠纷,每年的调解撤诉率均为50%左右;发挥“司法审判+普法宣传”的作用,采用“双语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方式,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普法,加大了涉少数民族群众案件的审判力度,努力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

有作有为有成效。黄登林生前工作8年的德峨法庭,先后荣获百色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等称号,德峨民族团结的和谐之花愈发绚烂多姿。

为进一步传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的精神,隆林县法院于2021年成立登林巡回法庭,让民族团结之花开出德峨。

2023年,黄某与幸某因土地承包经营一事产生纠纷。双方纠结多人对峙,且互不相让,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报了此案。隆林县法院收到信息后,派登林巡回法庭干警联合当地政府、司法所相关人员到现场做双方思想工作。

“大家都是‘古迪’(朋友),为了这个事伤和气,值得吗?”

各方联合向双方当事人阐述利害关系,登林巡回法庭的法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登林巡回法庭通过组建双语巡回审判团队,强化黄登林“五大调解法”的运用,积极探索诉前联合调解模式,实现“专业力量+基层力量”“1+1>2”的多元解纷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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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登林用忠诚履职写尽了司法为民的‘风华’,留下了一首不朽赞歌。接下来,隆林县法院将培育出更多新时代的‘黄登林式好法官’,打造更具民族特色、识别度更高的司法文化品牌。”隆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宗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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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 广西法治日报

作者丨 黄彩玲

编辑丨 谷 林

审核丨 林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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