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辛苦你们跑一趟了,以后我一定加强和物业公司的沟通,按时交物业费。”

日前,新侨社区涉侨纠纷调解室里,在法院、侨联、社区的联合调解下,侨胞王先生当场支付了拖欠的物业费,并对调解员表示了感谢。

王先生名下的这处房屋位于来宾市归国华侨重点安置地——新侨安置小区,因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一直让他不尽满意,于是他决定自2020年起停缴物业费。像王先生这样因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与业主期望值存在差距,物业与业主沟通不下,业主停缴物业费的情况并不罕见。2024年3月,久催无果的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王先生在内的3名新侨小区的业主诉至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兴宾法院来华人民法庭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初步释法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考虑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更有利于节约成本、维护侨胞权益,法庭决定将案件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于是,法庭将案件委派给辖区街道,运用侨联特邀调解员、社区侨胞“三队”(义警队、调解队、宣传队)“三员”(调解员、信息员、宣讲员)等调解力量合力进行矛盾化解。同时,依托在来华街道设立的法官工作室,法官决定下沉社区“走出去”,主动对接调解工作,让纠纷化解“不出社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时双方已形成约定,缴纳物业费是义务,应当及时履行”,“作为物业,应当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在业主反馈不足时及时回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现业主确实对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如果业主愿意快速支付物业费,有没有可能在金额上给予一些优惠?”调解室里,法官和来自市侨联、新侨社区的调解员一起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进行法理释明,并做起调解工作。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物业公司表示愿意减免一定的费用,而王先生等3名业主也意识到拖欠物业费的做法不可取,于是,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完毕。至此,3起物业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让纠纷解决在“家门口”。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为从源头上减少小区物业纠纷,调解结束后,来华法庭还召集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代表、业主代表召开意见交流会,了解小区物业存在的问题和业主、物业公司的法律需求等,以推动物业服务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进一步促进辖区物管行业健康发展,构建美好和谐社区。

联合基层调解力量,妥善化解物业纠纷只是兴宾区法院多元化解涉侨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兴宾区法院依托设立在来华法庭的来宾市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积极发挥“法庭+N”联动,在推动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谱写新篇章。下一步,兴宾区法院将继续把涉侨多元解纷工作融入诉源治理格局,推动多元主体深度参与纠纷调处,形成“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纠纷多元化解”的涉侨纠纷分层解决机制新实践,让诉源治理多路径,让矛盾纠纷少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努力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做好新时代“侨”文章。

来源:来华法庭

撰稿:韦元臻 黄婧

编辑:盘舒华

一审:韦志娟

二审:杨 帆

终审:覃仪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