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好像知道我们的事儿了”

“那要不我们别来往了,毕竟他是我儿子”

“你不用管了,我会跟他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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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家看娃,儿媳却非要和公公一同外出打工,没想到是两人搞在了一起。

偷偷摸摸在一起四年之后,终于暴露在人前。

在一次约会结束以后,广西中年女子吴芬和自己的“情人”兼公公说出了文章开头的话。丈夫最近频繁打电话让她此回家,吴芬开始怀疑是自己的事情暴露了。

决定返回了家中解决此事。

于是在2011年7月12日,长岗镇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但又迟疑不定的讲到,这人被撞的口吐白沫,但没有流血

当地派出所得知事故并不严重后,立即通知了附近的交警赶往现场处理,而交警赶到后,只看见一个男子趴在地上,没有特别严重的外伤,但是身下有很多的呕吐物。

见惯了事故现场的交警深知被撞击的话,有可能呕吐,但是男子的伤势明明很轻,是不应该发生的情况,意识到此事绝不是一个简单的车祸,他急忙向上级领导汇报。公安局当即派出刑警与法医赶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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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后,确认了死者不是死于交通事故,而是死于中毒。这件事当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案。他们首先对死者的摩托车牌号进行调查,很快便查到了死者是广西桂平某镇的郑军(郑某军,下文简称郑军)

此案已经确定不是交通事故,但是自杀还是他杀还有待调查。通过对郑军的初步了解,郑军家中有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并且与妻子育有两个孩子。

警方很快通知了郑军的家人,第二天郑军的姐姐、弟弟、堂叔一同到达认领尸体,并签字进行尸体解剖。而后警方又开始询问郑军是否有自杀倾向或者是有什么仇家。但都被一一否认,而在询问中警方也得知了一条重要的线索,郑军当天并不是自己出门,一同的还有他的妻子吴芬。

郑军的姐姐表示,在郑军出事后吴芬(吴某芬)再也没有出现,但是给郑军的姐姐打过几次电话咨询。并且这时有走访的警察寻找到了一个目击证人,此人说郑军出事时他在同一条路,就在郑军的前方,看到了郑军当时是跟着一个大概三十多岁的女人一起,但是在郑军摔倒在地后,她没有选择打急救电话,也没有大喊大叫让人帮忙,而是直接转身离开了,并且这个女人还带着行李,同时某处监控也发现了这个可疑人员。

警方根据现场目击者提供的信息,加上郑军姐姐的话,觉得现场的女人八成就是吴芬,而这个吴芬有很大的嫌疑就是毒害郑军的凶手。

警方经过调查得知,吴芬常年在外打工,而与她一起的还有自己的公公郑石(郑某石),于是警方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受害者郑军的老家了解情况,另一路则开始调查潜逃的嫌疑人吴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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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案件最先要了解的就是夫妻两人的情感状况,但等到工作人员到达郑军的老家广西桂平后,郑军的姐姐是一年回不了几趟家门,而他弟弟也回答的是他感觉夫妻关系还不错。而邻居说是偶尔能听到吵架,但是也不是很长时间。

直到调查人员询问到了郑军的堂叔,并且是第二次上门,这个堂叔才说出了不一样的东西——郑军与妻子吴芬是在2000年结婚,婚后没几年两人就经常闹矛盾,而且每次都是以侄子郑军道歉结束。

直到2004年,两人的第二个孩子断奶,吴芬便要求说出去打工减轻家庭负担,将孩子交给了婆婆。

其中最可疑的一点是,据说郑军与吴芬两人吵架,大部分的原因就是吴芬嫌弃郑军赚钱太少,而且有些木讷,平常不爱出门,没什么爱好。嫌弃他不出门就没有遇不到贵人,不会有机遇。而每次吵架之所以都是郑军道歉,也是其公公郑石出面,让郑军对自己媳妇好点,男子汉给媳妇道个歉没什么大不了,向他弟弟学学,能说会道,可比郑军有出息。关键是,他对自己的媳妇却不是这个态度。

而吴芬外出的理由便是如此,说要自己去赚钱,而且是选择了公公外出打工的地方,丝毫不理会郑军想让她一起的想法。

于是之后的时间里,吴芬都与郑石在一起珠三角打工,一干就是大半年,直到年底才回家。而且从她出去打工以后,在家就更飞扬跋扈了,过年有亲戚在也不收敛,经常与丈夫郑军吵架,每次都吵得非常凶,并且依旧是每次都要郑军主动道歉,父亲郑石出面调节,两人才能暂时休战。

郑军作为儿子也不会想太多,但是这个堂叔从小和郑军较亲近,加上知道自己的哥哥是什么 人,便是一股脑的说了出来,怀疑郑石和吴芬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毕竟像吴芬这种宁愿到公公打工的地方,也不愿与自己的丈夫一起,在他看来,吴芬给出的有公公看着她安全,双方也都放心,反而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哪有一连几年不想自己丈夫的。

虽然前两年的时间,郑军在家务农同时照顾孩子,吴芬不在家情有可原,但是每到过年,妻子吴芬总会以他赚的少为由吵架,在家两年以后,他便将家中的地租给了堂叔,自己也继续出门打工,而郑军的母亲也在一年前选择了外出打工当保姆。孩子住校,回家后偶尔会到他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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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这个堂叔里里外外对吴芬的不满,警方也怀疑吴芬与郑石不正常,便又派人赶往了郑石所在的工地了解情况。而警方赶到以后,一切也都是像演戏一样梦幻,警方到达时马上就要下工,虽然工头都让郑石提前下班但是他坚决干完了一天的工时,之后也没有表现的很悲伤,反而给出解释,说儿子没了,他要承担起照顾两个孙子的责任,所以不敢懈怠。

而后在警方的询问里,他与吴芬只是偶尔见面,而在询问到儿子时,他又是一堆的话,从一开始说他常年在外打工,儿子也待他不亲,但最后说虽然如此,但是他很爱自己儿子,所以才拼命赚钱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

对此,虽然郑石已经有一些难以自圆其说,但是警方还是没说出自己的怀疑,也没敢过度询问,毕竟还有个吴芬在外潜逃,而且目前也没有充足的证据,于是他们在询问过郑石以后,便找来了郑石的工友问话。

而这些工友们的话果然应征了警方的猜想,郑石的工友张某、李某,同样怀疑郑石与自己的儿媳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们说工地上是男女分开居住,但是吴芬却经常来找自己的公公,起初他们不知道两人的关系,还调侃过郑石偷偷背着媳妇找了个情人,但是提过每次提起郑石都会生气,但是由于几人在一起干活时间长看便没在意。

吴芬一周要来好几次,尽管每次来都带一些吃的喝的,但是只要她一来郑石就会找各种理由支走他们,两人在屋内单独相处,每次都接近半个小时。而在警察询问是否见过郑石的儿子时,两人却是表示没有,就连郑石与他儿子打电话都没见过,说工地是四人间,有个室友回家了,他和上大学的儿子打电话都能半个小时,但几年来一次没见过郑石与家中联系。

了解到事情的真相以后,办案人员可谓是开了眼界,想不通吴芬为何放着年强力壮的老公不要,做出如此败坏道德的事情。

掌握了大概情况之后,办案人员再次找到了郑石,这次是开门见山的揭露了他与吴芬不正当的关系,而他虽然极力反驳,但随着一份份的证据摆在面前,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就连为何与儿媳独自相处,为何不反驳室友们说吴芬是他的情人,都想不到一个谎言能解释清楚。

最后,郑石承认了与吴芬有关系的事实,将始末一一说出,同时也交代了儿子的死因。他其实算是全家除了吴芬外最早知道郑军死亡的人,吴芬在下毒以后就给他打过电话

根据郑石的交代,他与吴芬的关系从2004年两人第一次一同打工时就开始了,当时吴芬买了酒菜,说虽然是一家人,但以后还是麻烦他多操点心,酒过三巡以后,由于吴芬穿的十分清凉,加上是不是时不时往他身上靠,于是两人自然而然的发生了关系。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也渐渐的习惯,直到2011年七月份的时候,他与吴芬最后一次发生了关系后,吴芬说郑军可能已经察觉到了什么,经常打电话,让她回家带孩子,而且带着愤怒的说,不让再与郑石一起在外打工,而后吴芬说她会处理,让郑军放心的让她与郑石一起打工,不再打扰二人。

只是他不知道,吴芬说的让郑军不再打扰二人,竟然是动了杀心。

在询问的过程中,郑石说了许多,但却没有太多的描述二人最后一次通电话的内容,包括对方杀人后准备逃往哪里,郑石都是说吴芬没告诉他。

面对如此惊奇的案件,专案组的警察描述过郑石,说他身强体壮,看着块头不小。而且面色红润,精力充沛,在他们前往调查的时候,郑石在警方的监视下,依旧卖力的干活,避开他询问其工友时,整整两个小时都没见他休息。

郑石被拘留了,而这时在案发地(郑军打工的地方)排查交通工具的工作人员也得到了新的信息,有一个客户收费员告诉警方,她见过照片里的女人,对方站在大马路上逼停了车辆,而且在上车后骂骂咧咧的,所以记忆比较深刻,而时间就是在案发的前几天。

到这里已经可以肯定吴芬就是杀害郑军的凶手,警方当即加大了搜捕力度,几乎将所有的警力投入了逮捕吴芬中,结果就在一段时间没有线索后,吴芬却是主动打来了电话,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他在十月七日将报警电话打给了封开派出所,指明要见负责郑军一案的的民警,而当电话转接到以后,吴芬竟然问办案人员主动自首会不会从轻发落,而且帮郑石解释,说下毒的事情对方并不知道。

由于吴芬当时用的公共电话,而且没说太久,警方极力想与其多通会电话,但她还是很快便挂断,于是当警方赶到时,吴芬已经逃之夭夭。

再之后,吴芬又消失的无影无踪。

10月29日,吴芬又一次打了报警电话,这次还是打到了封开县派出所,在又一次为公公开罪以后,便询问的是自首会不会是死刑,还直接报出了她所在的位置,而当地民警在得到这个消息后,在转接广西警方时故意放慢了时间,并且立即就近调出了警力前往抓捕,最后吴芬在广东被抓捕归案。

吴某芬

被抓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申询,吴芬交代了自己在7月12日毒杀丈夫的全过程,在与丈夫的交谈之后,对方不愿意让她继续和父亲一起打工,她没有多说便直接在丈夫的感冒药里下了毒,而后她假装妥协准备跟着丈夫一同到顺德打工,从家出发后,在途径封开长岗镇时对方毒发身亡。

而后面对吴芬的婆婆失踪一案,吴芬也是直接交代,她在7月13号,带了广东番禹市桥见了婆婆,将装有毒鼠强的凉茶递给了她,看着对方喝了以后倒地呻吟,没有停留转身离开了广东。

警方当即前往了番禹市桥调查,最后在番禺殡仪馆见到了吴芬婆婆的尸体,因为一直找不到认领者,市桥中医院将尸体运往了殡仪馆保管。

11月12日,随着调查的民警返回广东封开,此案终于水落石出。

最终,吴芬与郑石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吴芬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郑石因为吴芬在受审时说过,她曾经询问郑石愿不愿意和她远走高飞时,对方提到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

于是这让法官犯了难:

在一般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暗示杀人有罪,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它属于教唆他人杀人的一种情形,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询问郑石时,他已经忘了自己曾说过这样的话,而吴芬在之后也表示,是她想要独占公公才下的杀手,而且有记者采访吴芬时,她告诉记者在2004年,与公公姘居之前,她便买好了老鼠强,说自己的老公与婆婆对她不好。

最后,郑石未被判刑。

很俗的一句话,可以不爱但别伤害,事实上确实是谁离了谁都能活,与最后酿成的惨案对比,吴芬与郑石私奔的结果反而更好,吴芬才31岁,还有着大把的时间继续玩,继续追寻自己的“真爱”。

两个可怜人也不会因此丧命。

在生活中,不仅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贪财好色),同时这个感情,也是需要控制的东西。即便是好的东西,也有一个度,物极必反。女大还避父呢,别说公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