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 4月8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赣县农商银行”)被罚款6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虚报小微企业贷款数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同时,时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吴文斌因对该公司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云支行客户经理沈阳因对该公司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时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事业部总经理廖小燕因对该公司虚报小微企业贷款数据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江西赣县农商银行,成立于2016年,位于江西省赣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59亿元人民币,控股股东为赣州市永莱宝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21.0886%,赣州市永莱宝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李青林,持股65%。

截至2023年12月末,江西赣县农商银行各项存贷款余额突破246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137.96亿元,较同年初净增10.29亿元,增幅8.06%;各项贷款余额108.49亿元,较同年初净增10.23亿元,增幅10.41%;资产总额158.12亿元,较同年初增加10.7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