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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吴娇(昌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

推荐单位:昌宁县司法局

推荐理由:工作10年来,吴娇尽心尽力投入社区矫正事业中。针对昌宁县更戛乡近年来刑事案件高发频发情况,全县决定在该乡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集中整治行动,吴娇主动请缨,负责更戛乡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她常常白天赶往80公里外的乡镇上法治课、调解民间纠纷,夜晚又回到县司法局伏案笔耕,处理社区矫正股日常事务。

吴娇始终坚守“严格执法”的理念,将社区矫正工作视为己任,坚守岗位,全面履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进行。面对繁杂的工作,她总是在第一时间处理得井井有条,使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得以高效运转。正是由于她的付出和努力,全县“云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录入率和完整率长期保持100%,全县社区矫正基础工作水平在全市持续领先。

吴娇不仅精通业务,更善于总结和提炼。她推动全县执法文书统一规范,创新运用“动态矫正方案”,探索出调查评估5必访5必查、重点时段4必查、重点人员5级联管等举措,打造社区矫正“昌宁模式”。

法律有尺度,执法有温度。在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每一次交流中,吴娇都坚持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同时给予他们应有的权利和关爱。同时,她还深入村(社区)开展走访谈话,实地了解矫正对象的真实情况和感受,确保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