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明确,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40万元。

今年两会上,住建部部长倪虹表示,谁能为群众建设“好房子”,谁就能有未来。实际上,住建部已多次提及“好房子”的概念,而“绿色低碳”就是“好房子”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北京积极推动建筑绿色发展,2024年3月1日起,《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正式实施,建筑领域向清洁低碳转型从此有了法定文本。

根据条例,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可以给予适当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制定。征求意见稿就是落实条例要求的一份配套文件,有利于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与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有机结合。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其适用对象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

  • 申请贷款购买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分别上浮20万元、30万元

  • 购买A(BJ)级、AA(BJ)级、A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 购买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40万元

如果借款人意向购买的住宅同时满足多个适用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上浮金额还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万元,即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在办理流程方面,借款人需要在申请贷款时,在申请材料中补充提供购房合同中所购房屋有关于上述条件的相关信息页或照片等信息。随后,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价认定,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上浮的政策支持。

《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 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与保障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有机结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起草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5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dkglc@g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08号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7235566-461

4.传真:010-67220813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8日

附件1:《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来源:北京日报、首都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