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不缺席,恶人定受惩罚。
一名女子租住在上饶玉山县一处村民自建房,退房时房东拿出专业的大灯,对房间一点一点的检查,连个小裂缝都不放过,并且逐一检查并贴上黄色标记。最后,这名房东列出清单要求赔偿1万余元,被租户拒绝。
没想到的是,房东竟然拿砖头砸租户的头部。
网友专门将房东此举命名为“提灯定损”,迅速引发舆论关注。网上舆情一边倒,提灯定损如过街老鼠,激起人神共愤,触动到老百姓的道德底线,无人同情,无人支持,无人站边,为何?
——过分。提灯挑瑕疵,只为讹诈,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叹为观止。
——惯犯。这一家,一贯如此,建房各环节均被宰割,商户亏本而归,无人幸免。
——卑鄙。租房退还,要求一切设施如新,无损痕迹,否则拉清单,原价赔偿。
——包庇。告到村委会,调解和稀泥,如若同谋。
目前,官方已经发布消息。
郭某林存在拿砖块砸向陈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故意伤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郭某林在出租自建房过程中,存在检查方式有悖常理、赔偿要求不合理等问题。经教育,郭某林现已退还“赔偿金”。
这就叫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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